加班费的计算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及相关规定进行的,具体计算方法及标准公式如下:
工作日加班:员工在工作日延长工作时间的,用人单位应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计算公式为:加班费=月工资基数÷21.75天÷8小时×加班小时数×150%。
休息日加班:员工在休息日工作且不能安排补休的,用人单位应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计算公式为:加班费=月工资基数÷21.75天÷8小时×加班小时数×200%。
法定节假日加班:员工在法定节假日工作的,用人单位应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计算公式为:加班费=月工资基数÷21.75天÷8小时×加班小时数×300%。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四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一)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在申请加班费仲裁时,员工需要准备充分的证据来支持自己的主张。以下是申请加班费仲裁时通常需要的证据:
考勤记录:包括打卡记录、签到表等,用以证明员工存在加班的事实。
加班通知或安排:公司发出的加班通知、邮件、短信等,用以证明加班是公司安排的。
工作记录:工作日志、项目报告等,用以证明员工在加班期间确实进行了工作。
工资条或银行流水:用以证明员工的工资水平及是否已支付加班费。
证人证言:有同事能证明加班事实,其证言也可作为证据。
其他相关证据:与加班相关的聊天记录、视频资料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六条
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与争议事项有关的证据属于用人单位掌握管理的,用人单位应当提供;用人单位不提供的,应当承担不利后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