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银行卡贩卖判刑仍以《刑法》及相关司法解释为基础,新增细化标准聚焦情节认定与宽严相济,核心要点如下:
1. 核心罪名适用
主要构成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妨害信用卡管理罪。贩卖他人银行卡情节严重的,按帮信罪定罪;非法持有、出售他人银行卡数量较大的,按妨害信用卡管理罪处罚。
2. 情节严重认定
出售非本人银行卡且账户流入资金达三十万元以上,认定为帮信罪情节严重。组织或长期从事银行卡贩卖活动的,无论数量多少,均依法从严惩处。
3. 从宽处罚情形
被诱骗参与犯罪、获利较少、认罪认罚的,可依法从宽处理。犯罪情节轻微的,可不起诉或免予刑事处罚。未成年人、在校学生实施此类行为,坚持教育感化挽救方针。
4. 从严惩处情形
与电信网络诈骗团伙勾结、多次贩卖银行卡、为犯罪团伙提供技术支持的,提升量刑档次。涉案资金用于赌博、贩毒等严重犯罪的,依法从重处罚。
5. 新规衔接要点
衔接《反电信网络诈骗法》要求,对涉案银行卡流水核查更严格。无法查证被帮助对象是否犯罪的,结合贩卖数量、获利等综合定罪量刑。
卖一张银行卡的刑期无固定标准,核心取决于卡片类型、是否用于犯罪及获利情况,需结合具体情节判定。
确定对应罪名,出售本人银行卡且无其他严重情节的,多按帮信罪定罪。出售他人银行卡的,可能同时触及妨害信用卡管理罪,择一重罪处罚。
考量情节轻重程度,单张卡未流入涉案资金、获利微薄的,量刑多在拘役或有期徒刑六个月以下,并处或单处罚金。
结合资金流水影响,若卡片流入资金达三十万元以上,即便仅一张,也认定为情节严重,刑期可升至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认罪认罚影响量刑,主动配合办案机关追查犯罪线索、退缴全部违法所得的,可大幅减轻刑罚,甚至免予刑事处罚。
累计情节综合判定,虽仅贩卖一张,但存在多次参与、为多人提供卡片等情形,仍会从严量刑,避免变相规避法律制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