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保候审是刑事诉讼中的一种强制措施,目的是在不羁押的前提下保障诉讼顺利进行。它不代表行为人已被定罪,也不属于刑罚。因此,仅被取保候审不会留下案底。案底的形成必须以法院生效的有罪判决为前提。
如果案件后续因证据不足被撤销,或检察机关作出不起诉决定,又或者法院判决无罪,那么即使曾被取保候审,也不会产生犯罪记录。这种情况下,个人档案中不会有刑事处罚信息,自然不影响正常生活和社会活动。
关于对下一代的影响,关键在于是否存在正式案底。普通升学、就业通常不涉及严格政审,不会受影响。但如果子女将来报考军校、警校、公务员等特定岗位,政审环节会核查直系亲属是否有犯罪记录。此时,只有存在法院判决的案底才可能构成障碍。
需要强调的是,取保候审期间的拘留记录或释放证明虽可能存档,但不属于法律意义上的犯罪记录。这些材料一般不对外公开,也不作为政审依据。因此,公众不必过度担忧取保候审会对子女未来造成广泛负面影响。
《刑事诉讼法》第十二条规定,未经人民法院依法判决,对任何人都不得确定有罪。第六十六条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根据案件情况,可以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取保候审。上述条款明确取保候审仅为程序性措施,不具定罪效力。
取保候审后是否判刑以及判何种刑罚,完全取决于案件事实、证据及法律规定。取保成功仅说明司法机关认为其社会危险性较低,并不预示最终处理结果。实践中,取保后仍可能判处实刑、缓刑或免于刑事处罚。
对于情节轻微、初犯偶犯、积极退赃退赔并取得谅解的案件,法院更倾向于适用缓刑。缓刑意味着不需要实际入监服刑,只需在考验期内遵守规定即可视为刑罚执行完毕。这类情形在经济类、轻伤害等案件中较为常见。
但如果是涉黑涉恶、毒品犯罪、严重暴力犯罪或侵害未成年人等案件,即使前期被取保,后续仍大概率判处实刑。此类犯罪社会危害性大,法律政策从严,取保并不改变其严重性质,法院通常不会适用缓刑。
此外,如果在取保期间违反规定,如擅自离开居住地、干扰证人作证或经传唤不到案,司法机关可撤销取保并逮捕。这种行为会被视为悔罪态度差,直接影响量刑,增加判处实刑的可能性。
《刑法》第七十二条规定,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犯罪情节较轻、有悔罪表现、没有再犯罪危险等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一条明确被取保人应遵守的义务,违反者可予以逮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