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农村违建房屋强制拆除的最新政策以规范管理、分类处置、保障权益为核心,明确违建认定标准、拆除程序及合法建房路径,具体政策要点如下:
(一)违建认定标准
1、乱占耕地建房:永久基本农田严禁建房、挖塘,即使以大棚房、养殖场名义也不行。处罚为限期拆除+罚款,情节严重者追究法律责任。
2、突破一户一宅原则:年满18岁成年子女可分户申请宅基地,但虚假分户、离婚骗宅基地将严查。超占处理为超标少量补缴费用;严重超标按标准面积确权,超占部分注明。
3、城镇居民购买宅基地:城里人(含退休干部)不得购买农村宅基地或农房,私下协议无效,宅基地可能被集体收回。存在例外情况,城镇户籍子女可继承父母农房,但不得翻建扩建,房屋倒塌后宅基地收回。
4、改变宅基地用途:宅基地仅限建住宅及附属设施(如厨房、厕所),擅自改为厂房、民宿、别墅需先办审批手续。处罚为责令整改、罚款,严重者拆除。
5、未批先建、批少建多:建房需走申请-公示-审批-施工-验收全流程,乡镇政府四到场监管。处罚为未批动工责令停工,逾期不改强制拆除;建房高度一般不超过3层、总高10-12米。
6、违规流转宅基地:宅基地可在本村集体成员间流转,或租给城镇居民搞乡村建设,但禁止私下买卖、变相圈地或开发商品房。处罚为流转协议无效,宅基地可能被收回并罚款。
(二)强制拆除程序
1、违建认定:需依据《城乡规划法》等法律法规,确认房屋未取得合法审批手续(如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
2、责令限期拆除:行政机关作出书面决定,明确违建事实、依据及拆除期限,并依法送达当事人。
3、公告与催告:强制拆除前需公告,限期当事人自行拆除;逾期不拆且未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的,方可强制执行。
4、强制拆除实施:由具备执法资格的人员执行,禁止暴力、威胁等非法手段;拆除过程需全程记录,确保依法依规。
5、物品清点与赔偿:拆除前需清点登记违建内物品并妥善保管;因强拆程序违法导致当事人权益受损,行政机关需赔偿。
(三)历史遗留问题处理
1、1982年前建成的老房:范围未扩大的,按实际面积确权。
2、1982年后建的房子
超标少量:补缴费用后登记;
严重超标:按标准面积确权,超占部分注明。
3、符合分户条件未申请到宅基地的
审批权下放乡镇,实行一窗受理、联审联办,材料齐全即可办理。
(四)合法建房与流转攻略
1、合法建房流程
申请:以户为单位向村民小组提交书面申请,说明建房理由、面积、位置;
审核:村民小组会议通过后报村委会审核,再提交乡镇政府;
审批:乡镇政府联审联办,颁发《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和《宅基地批准书》;
施工与验收:按批准要求施工,完工后申请验收,合格后确权登记。
2、宅基地流转规则
流转范围:本村集体成员间,或经集体同意转给返乡创业人员;
流转方式:出租、转让、入股(禁止买卖);
出租期限:最长20年,需签规范合同并经村委会备案。
3、过户给子女条件
子女必须是本村集体成员(参军、上学政策性迁出的可保留资格);
宅基地权属清晰无纠纷,材料遗失的由村委会证明并公示;
过户仅需工本费,流程简单。
(五)监管与救济
1、监管机制:卫星监测+群众举报+日常巡查多管齐下,2020年7月3日以来的新增违建需在2026年6月底前完成整改。
2、救济途径:当事人对违建认定或强拆决定不服的,可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如果强拆行为被认定违法,当事人有权要求赔偿房屋价值、屋内物品等损失。
农村违建强拆房屋的举报可通过全国统一政务服务便民热线及相关主管部门专属举报渠道进行,不同渠道的举报电话及受理范围各有侧重,具体可拨打的举报电话有以下几个。
(一)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
这是全国统一的核心举报渠道,拨打该热线后,可向工作人员说明违建的具体位置、建设情况等信息,相关部门会进行登记并依法核查处理,覆盖各类农村违建行为的举报受理。
(二)12336自然资源违法举报电话
该电话专门受理土地违法违规行为的举报,针对农村地区占用耕地、永久基本农田等农用地建房的违建行为,可通过该渠道举报。
(三)农业农村主管部门举报电话
具体号码可通过当地政府官网、政务服务平台查询,主要受理农村宅基地相关违建行为的举报,聚焦宅基地使用中的违法建设问题。
举报行为的合法性和规范性受法律保障,《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七条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对违反土地管理法律、行政法规的行为进行监督检查。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五十三条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对城乡规划的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有权采取相关措施。相关部门接到举报后,应当依法及时核查处理,并为举报人保密,确保举报渠道畅通有效。
农村违建房屋不会因存在年限长短而自动合法化,合法性的核心判断标准是是否依法取得相关审批手续,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乡规划要求。
即使违建房屋存在多年,只要未补办合法审批手续,未符合规划要求,始终属于违法建筑,依法可能被责令拆除或处罚。
对于历史遗留的农村房屋,如果在相关规划法律实施前建成,且符合当时的政策要求的,可结合实际情况按合法建筑认定,但如果不符合当时的政策和后续规划调整要求的,仍可能被认定为违建。
这一认定标准符合法律适用的基本原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规定,农村村民建住宅,应当符合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村庄规划,不得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并尽量使用原有的宅基地和村内空闲地。
农村村民住宅用地,由乡镇人民政府审核批准;其中,涉及占用农用地的,需依法办理审批手续。《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四十一条规定,在乡、村庄规划区内进行乡镇企业、乡村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建设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建设,应当依法取得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任何未取得相关许可的建设行为,均不具备合法性,不会因时间延续而改变违法属性。
综上,农村违建房屋强拆有明确政策和法定程序,举报可通过多个法定渠道进行,违建不会因年限自动合法化。大家如果涉及农村建房相关问题,建议提前了解政策,完善审批手续,避免违法建设。遇到疑问可咨询专业律师或相关主管部门,保障自身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