徇私舞弊罪并非独立罪名,而是渎职罪范畴内具有徇私舞弊情节的一类犯罪的统称,其立案标准需结合具体罪名和法定危害情形确定,核心在于行为人的徇私舞弊行为是否侵犯国家机关正常管理活动,并造成相应危害后果,具体立案情形如下:
一、通用立案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九十七条规定,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徇私舞弊,犯滥用职权罪或者玩忽职守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对应的立案标准需参照滥用职权罪、玩忽职守罪的立案情形,同时具备徇私舞弊情节。
根据相关司法解释,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
1、造成死亡一人以上,或者重伤三人以上,或者轻伤九人以上,或者重伤二人、轻伤三人以上,或者重伤一人、轻伤六人以上的;
2、造成经济损失三十万元以上的;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
3、其他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情形。
二、特定领域立案情形
对于特定领域的徇私舞弊犯罪,如徇私舞弊不征、少征税款罪,徇私舞弊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罪等,其立案标准有专门规定,需结合具体犯罪行为的性质和危害后果认定。
这些犯罪的立案均要求行为人主观上具有徇私动机,客观上实施了舞弊行为,且该行为达到法定危害程度,才能依法启动刑事立案程序。
村干部徇私舞弊行为的处理需遵循先定性主体资格,再区分行为范畴,最后确定处罚方式的逻辑,具体处理规则如下:
一、主体资格认定
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九章渎职罪主体适用问题的解释》,村干部在协助人民政府从事行政管理工作时,视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此时实施徇私舞弊行为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关于渎职罪的规定追究刑事责任;仅涉及村集体内部事务,未协助政府从事行政管理,则不具备渎职类徇私舞弊罪的主体资格。
二、不同行为范畴的处理方式
如果村干部的徇私舞弊行为属于协助政府行政管理范畴,如协助开展征地拆迁、救灾款物发放、集体资产管理等工作时,存在弄虚作假、隐瞒事实、枉法处理等行为,造成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应按徇私舞弊类渎职罪立案处罚。
处罚标准参照对应渎职罪名的量刑规定,具有徇私舞弊情节的,在相应量刑档次内处罚;行为仅涉及村集体内部事务,不构成渎职类徇私舞弊罪,可能构成其他犯罪或按违纪违规处理。
三、集体研究形式犯罪的处理
根据相关规定,以集体研究形式实施的徇私舞弊犯罪,应当追究负有责任的村干部的刑事责任,具体执行人员需结合其行为性质、是否提出反对意见、危害结果大小等情节,综合认定是否追责和判处刑罚。
综上所述,徇私舞弊罪立案需结合具体罪名和危害后果认定,村干部的处理关键在于区分行为是否属于协助政府行政管理范畴。此类行为关乎公共利益和群众权益,如果发现相关违法情形,应及时向有关部门举报,确保依法追究责任,维护公平正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