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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拘留的人可以打电话给家人吗

大律师网 2026-01-31    100人已阅读
导读:被拘留人员在不同拘留性质下,其与家属联系的权利存在显著差异。刑事拘留期间一般不允许直接通话,行政拘留则可依规申请通话。押送至拘留所过程中通常需佩戴手铐,以确保安全。所谓拘留0天保释实为取保候审,其保证金数额由办案机关根据案情依法确定,起点一般为一千元。

一、被拘留的人可以打电话给家人吗

  被拘留人员能否打电话,首先取决于拘留的性质。如属行政拘留,根据《拘留所条例》第二十一条,被拘留人经批准可与外界通信、通话。具体通话时间、次数由拘留所根据管理需要安排,通常需提前申请并接受监督。

  如属刑事拘留,则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相关规定。在侦查阶段,为防止串供、毁灭证据或干扰证人作证,犯罪嫌疑人一般不得与外界通电话。家属不能直接与其通话或会见,这是刑事诉讼程序的基本要求。

  但公安机关应当在刑事拘留后二十四小时以内通知被拘留人家属,除非存在无法通知或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等法定例外情形。该通知义务规定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五条。

  家属了解案情的合法途径是委托律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三十九条,辩护律师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见和通信。律师会见时不被监听,可传递生活信息并反馈案件进展。

  即便在行政拘留中,通话内容也受限制。不得涉及案情细节或妨碍执法,否则可能被中止。拘留所民警有权对通话进行监听,以维护监管秩序和公共安全。

二、送拘留所还用带手铐吗

  将被拘留人员从办案场所押送至拘留所的过程中,通常需要佩戴手铐。这一措施依据《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和《看守所条例实施办法》的相关精神,旨在防止脱逃、自残、袭警或其他危险行为。

  手铐属于警械,其使用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使用警械和武器条例》第八条规定。对已被制服、无暴力倾向且配合押解的人员,可酌情不使用械具。但实践中,出于安全考虑,多数情况下仍会临时加戴。

  押送全程由两名以上执法人员执行,手铐佩戴应松紧适度,不得造成身体伤害。到达拘留所后,经安全检查和入所登记,如无现实危险,手铐即予解除。

  对于未成年人、老年人、孕妇或患有严重疾病者,使用手铐应更加审慎。如确有必要,须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并记录在案。

  手铐的使用不是惩罚,而是保障押解安全的必要手段。被拘留人及其家属不应误解为羞辱或虐待。如认为存在滥用械具情形,可向检察机关或上级公安机关投诉。

  拘留所接收人员时,会对是否继续使用械具进行评估。只有存在暴力倾向、企图逃跑或扰乱秩序等情形,才可能在所内短期使用约束性器械。

三、拘留0天保释要多少钱

  所谓“拘留0天保释”并非法律术语,实际指在刑事拘留前或刚被采取强制措施时申请取保候审。取保候审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规定的强制措施之一,不要求必须先羁押再释放。

  取保候审可采用保证人或保证金方式。如选择保证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二条,起点金额为人民币一千元。具体数额由决定机关综合考虑犯罪嫌疑人社会危险性、案件性质、可能刑罚及经济状况等因素确定。

  对于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保证金通常不低于两千元;涉及经济犯罪的,可能按涉案金额比例设定,但不得过高。办案机关应在三日内告知保证金数额,并出具书面决定书。

  保证金应以人民币现金或银行保函形式缴纳,存入指定财政账户。被取保人遵守规定,案件终结后可全额退还。如违反取保义务,部分或全部保证金将被没收。

  并非所有案件均可取保。如涉嫌严重暴力犯罪、有前科、可能串供或逃跑的,办案机关可拒绝取保申请。是否批准由公安机关、检察院或法院依法裁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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