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行为定性明确违法
我国非遗传承人需经文化主管部门官方认定、备案并公示,擅自宣称自身为非遗传承人,违反《非物质文化遗产法》中非遗保护的真实性原则,扰乱非遗传承管理秩序。无论是否用于商业活动,该冒充行为均具备违法性,行为人需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不存在免责情形。
2. 需承担行政责任
如果冒充行为伴随商业宣传、经营活动,会被市场监管部门认定为虚假宣传,依据《反不正当竞争法》相关规定处以罚款,情节严重的可吊销营业执照。同时,监管部门会责令其立即停止违法行为,通过合理方式消除对市场和消费者造成的不良影响。
3. 需承担民事责任
冒充行为会误导消费者购买相关产品或服务,直接侵害消费者知情权与公平交易权,需向消费者退还价款并赔偿损失。如果该行为损害合法非遗传承人的名誉或商业利益,还需承担赔礼道歉、消除影响、赔偿实际损失等民事责任。
4. 情节严重涉刑事责任
如果通过伪造非遗传承人证书、虚构传承履历等方式,骗取他人财物且数额较大,或长期大规模冒充并持续实施诈骗行为,可能触犯《刑法》中的诈骗罪,面临有期徒刑、拘役等刑事处罚,相关违法所得会被依法追缴并上缴国库。
冒充非遗产品属于明确的违法行为,非遗产品需与官方认定的非遗代表性项目直接关联,且严格遵循非遗传承技艺制作,擅自标注非遗相关标识、谎称非遗产品的,需承担行政、民事乃至刑事层面的多重法律责任,不可规避。
该行为违反《非物质文化遗产法》中关于非遗标识使用、项目保护的规定,违背非遗保护的真实性、传承性原则,既扰乱非遗相关市场的正常竞争秩序,也构成《反不正当竞争法》中的虚假宣传,误导消费者作出错误购买决策,损害市场公信力。
行政层面,市场监管部门可责令其停止违法行为,没收全部违法商品及违法所得,并处以相应罚款,情节严重的可吊销营业执照,对伪造、冒用非遗标识的行为会额外依法从严查处。民事层面,需向消费者承担退款、赔偿损失责任,侵害合法非遗项目相关主体权益,需赔偿其经济及名誉损失。
如果冒充非遗产品的同时存在以次充好、产品质量不达标等情况,还违反《产品质量法》相关规定,会被依法加重处罚。情节特别严重,通过冒充非遗产品骗取财物数额巨大的,可能构成诈骗罪,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相关涉案财物会被依法处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