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过户涉及的主要税费包括契税、增值税及附加、个人所得税、印花税和不动产登记费。其中契税是买方必须缴纳的核心税种,税率通常为1%至3%,具体取决于房屋面积、是否为首套及地方政策。
增值税方面,个人出售购买不足两年的住房,按3%征收率计征;满两年的普通住宅免征增值税。这一规则适用于全国,不因地域差异而改变,简化了交易流程并降低了长期持有者的税负。
个人所得税可选择按转让差额的20%或按成交价1%核定征收。如果卖方名下该住房满足“满五唯一”条件,即持有满五年且为家庭唯一生活用房,则免征个人所得税。否则需依法申报缴纳。
印花税目前对个人买卖住宅暂免征收。不动产登记费统一为住宅80元每件,非住宅550元每件。此外,如委托第三方办理测绘、评估等服务,可能产生额外费用,但这些属于自愿性支出,不属于法定过户费。
《契税法》第三条规定,契税税率为百分之三至百分之五,省、自治区、直辖市可在幅度内确定具体税率,并报同级人大常委会决定。财政部、税务总局另有优惠规定的,从其规定。
《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十五条规定,个人销售购买不足两年的住房,按5%征收率减按3%征收增值税。
《个人所得税法》第六条及财税〔2026〕相关规定明确,“满五唯一”住房转让所得免征个人所得税。
房子过户费是指在不动产所有权转移过程中,依法应缴纳的各项税费及行政性收费的总和。它不是单一项目,而是由多个法定税种和政府规费组成,用于完成产权变更登记的必要支出。
从法律性质看,过户费中的各项税费分别对应不同纳税义务人。契税由承受不动产权利的一方缴纳,即买方;增值税和个人所得税由转让方承担,即卖方。但实际交易中,双方可通过合同约定由一方代为支付。
不动产登记费属于行政事业性收费,由申请登记的一方缴纳,通常为买方。该费用标准由国家统一规定,不得擅自加收。其他如测绘费、评估费等,属于市场服务行为,需双方自愿委托并签署服务协议。
需要强调的是,即使合同约定由一方承担全部过户费用,税务机关仍以法定纳税人为追责对象。如果约定方未履行付款义务,法定纳税人仍需先行缴纳税款,再依合同向对方追偿。
《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四条规定,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负有纳税义务的单位和个人为纳税人。纳税人必须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缴纳税款。
《民法典》第五百零九条规定,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十六条规定,申请不动产登记应当缴纳登记费,收费标准由国务院价格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
了解房子过户费的构成和标准,有助于买卖双方合理规划交易成本。虽然费用承担可协商,但务必在书面合同中明确列明,避免模糊表述引发纠纷。建议在交易前咨询专业机构,确保依法合规完成过户,保障自身财产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