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使用假钞是否构成犯罪
使用假钞是否构成犯罪,关键看金额和主观状态。法律要求行为人必须“明知”是伪造货币而使用。如果确实不知情,不构成违法。
一旦被证实故意使用假币,即使金额不大,也属于违法行为。若累计面额达到四千元以上,或币量达四百张(枚)以上,即达到刑事立案标准,构成持有、使用假币罪。
实践中,多次在不同地点小额使用假币,如每次一百元,累计八次,也可能因“情节严重”被追究刑事责任。司法机关会综合次数、地域、对象等因素判断社会危害性。
即使未达刑事标准,只要存在故意使用行为,公安机关仍有权给予治安处罚,不会因金额小而免责。
《刑法》第一百七十二条规定:明知是伪造的货币而持有、使用,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
2、行政与刑事处罚的界限
根据法律规定,使用假币金额不足四千元的,一般按行政违法处理。公安机关可处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一万元以下罚款。
如果金额在四千元至五万元之间,属于“数额较大”,进入刑事追诉范围,可能被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
金额超过五万元但不足二十万元的,为“数额巨大”,刑期升至三年以上十年以下。超过二十万元则属“数额特别巨大”,最高可判无期徒刑。
需要注意的是,即使单次使用一张百元假币,但如果此前已有使用记录,累计计算后仍可能触发刑事程序。
《人民币管理条例》第三十四条规定:明知是伪造、变造的人民币而持有、使用,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公安机关处十五日以下拘留、一万元以下罚款。
3、被抓后的处理流程与后果
一旦因使用假币被当场抓获,公安机关会立即扣押涉案货币,并进行真伪鉴定。同时传唤行为人接受询问,制作笔录。
如果确认为初犯、金额极小且认错态度好,可能当场教育后释放,或给予行政拘留。若涉嫌犯罪,则会被刑事立案,采取取保候审或拘留措施。
无论行政或刑事处理,使用假币的记录都将纳入个人违法档案,影响征信、就业及出国签证申请。部分岗位如金融、教育、公务员等对此类记录极为敏感。
此外,受害者(如商户)有权要求行为人赔偿损失。虽然假币本身无效,但因其欺诈行为造成的找零、停业等间接损失,可通过民事途径主张。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九条规定:盗窃、诈骗、哄抢、抢夺、敲诈勒索或者故意损毁公私财物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使用假币具有欺骗性质,可参照适用。
使用假币看似“小恶”,实则破坏国家金融秩序,损害公众信任。法律对此类行为零容忍,轻则失去自由,重则身陷囹圄。切勿因一时贪念触碰红线。守法用钞,既是义务,也是对自己未来的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