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第八条规定,税种的设立、税率的确定和税收征收管理等税收基本制度,只能制定法律。截至目前,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未通过任何关于开征遗产税的法律。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多次公开澄清,我国目前没有遗产税,也未发布实施时间表。所谓“2026年房屋遗产税按20%征收”等网络传言纯属误读或谣言。
继承房产过程中可能产生的费用,并非遗产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法》第六条,法定继承人继承土地、房屋权属,免征契税。此处“法定继承人”包括配偶、子女、父母、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非法定继承人依据遗嘱取得房产,不属于法定继承,按《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贯彻实施契税法若干事项执行口径的公告》规定,视为受赠,需按当地适用税率缴纳契税,通常为3%至5%。
办理继承手续时需缴纳少量印花税,目前为产权转移书据按万分之五减半征收,即0.025%。如选择公证,还需支付按房产评估价0.8%至2%计算的公证费,此为服务性收费,非政府税收。
因我国尚未开征遗产税,故不存在“如何缴纳”或“按何比例交”的操作规则。所有关于遗产税税率、起征点、申报流程的说法,均基于早年未生效的草案推测,不具备法律效力。
1994年曾起草《遗产税暂行条例(草案)》,提出起征点为80万元,税率采用超额累进制,从10%至50%不等。但该草案从未提交全国人大审议,更未颁布实施,不能作为现行依据。
如果未来国家决定开征遗产税,必须履行完整立法程序:由国务院提出法律案,经全国人大或其常委会审议通过,并明确纳税人、课税对象、计税依据、税率、减免条件、申报期限及法律责任等核心要素。
届时,税务机关将依法建立遗产清册申报制度,要求继承人在规定期限内申报遗产总额,扣除债务、丧葬费、免税额后,按法定税率计算应纳税额,并通过电子税务局或办税服务厅完成缴纳。
在正式立法前,任何机构或个人不得以“预缴遗产税”“代收遗产税”等名义收取费用。公民继承遗产时,只需依法办理不动产登记及相关非税手续即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