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机动车驾驶人不得过度疲劳影响安全驾驶。法律鼓励驾驶员在感到疲倦时及时停车休息,高速公路服务区正是为此设立的法定休息场所。
《收费公路管理条例》第三十四条规定,收费公路经营管理者应当在收费站、服务区等场所提供必要的服务设施,包括停车、休息、餐饮、加油等。这表明服务区的核心功能之一就是为长途驾驶人员提供临时休整空间。
实践中,全国绝大多数高速公路服务区实行24小时开放,允许社会车辆免费停放并休息。无论是睡在车内还是入住服务区旅馆,均属合法行为,不构成违章停车或非法滞留。
驾驶员选择在车内过夜时,应确保车辆停放在指定停车区域,关闭发动机(燃油车),开启外循环或留有通风缝隙,防止一氧化碳中毒。新能源车辆可使用空调系统,安全性更高。
睡觉行为本身不受限制,但不得从事违法活动,如酗酒、聚众赌博、破坏公共设施等。只要遵守基本秩序,服务区管理人员无权驱赶或收费。
司法部及交通运输部多次明确,因在服务区合理休息导致通行时间延长的,不属于“超时行驶”或“逃费”行为,出站时无需额外缴费。
目前国家层面未对服务区停留时间设定统一上限。《交通运输部关于进一步提升高速公路服务区服务质量的指导意见》强调,应保障司乘人员基本休息需求,不得无故限制车辆停放时长。
部分省份虽曾试行“最长停留不超过24小时”的内部管理规定,但该规定主要针对长期占用车位、疑似非过路车辆等情况,并不适用于正常途经司机的临时过夜。2026年此类限制已基本取消或仅作柔性提示。
如果车辆在服务区停留超过24小时,工作人员可能上前询问,但只要能合理说明系因长途驾驶需休息,通常不会干预。如遇质疑,可出示行车记录、导航轨迹或消费小票作为佐证。
法律从未规定“在服务区睡觉不得超过若干小时”。相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六十二条明确禁止连续驾驶机动车超过4小时未停车休息,变相赋予了驾驶员在服务区充分休息的权利。
对于大型货车司机,交通运输部还专门出台政策,要求服务区设置专用停车区和休息室,保障其8小时基本睡眠需求。这进一步印证长时间休息的合法性。
若车辆长期停放不动、无人看管,或存在漏油、异味等安全隐患,服务区有权联系车主或报警处理。但这属于安全管理范畴,而非对正常休息的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