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和房产证并不完全一样,它们代表了我国不动产登记制度改革的两个不同阶段。房产证(全称房屋所有权证)是过去单一的房屋产权凭证,主要证明房屋本身的所有权。
而不动产权证(全称不动产权证书)是实行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后颁发的新证书,它将过去的房产证和土地证合二为一,实现了房地合一。
从记载的内容来看,不动产权证比房产证更加全面和详细。房产证主要记录房屋的坐落、面积、产权人等信息,对土地相关权利的体现相对独立或简略。
不动产权证则整合了房屋所有权和土地使用权的各项信息,包括土地的用途、使用期限、权利性质等,能够更准确地反映不动产的完整权利状况。
在发证机关和版本上也存在差异。过去的房产证由各地的房产管理部门颁发,版本相对单一。现在的不动产权证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的不动产登记机构统一核发,并且分为单一版和集成版。单一版记载一个不动产单元的权利,集成版则可以记载同一权利人在同一辖区内享有的多个不动产单元的权利。
引用法条: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一条:为整合不动产登记职责,规范登记行为,方便群众申请登记,保护权利人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制定本条例。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三十三条:本条例施行前依法颁发的各类不动产权属证书和制作的不动产登记簿继续有效。
持有不动产权证的房子完全可以购买。不动产权证是国家依法保护不动产权利的法定凭证,拥有该证书意味着房屋的产权归属清晰,权利人享有对该不动产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合法权利。
购买持有不动产权证的房子,实际上享受的是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带来的便利。由于证书上已经明确记载了房屋和土地的综合信息,买房人在交易前可以更直观地了解房屋的完整产权状况,包括土地的使用年限等关键信息,这大大降低了交易中的信息不对称风险。
在正常的房屋买卖交易中,只要该房产不存在被法院查封、抵押未解除或者属于法律禁止转让的情形,持有不动产权证的房子与持有旧版房产证的房子在交易流程上没有任何区别。买卖双方可以依法签订买卖合同,并共同前往不动产登记机构办理转移登记手续。
在办理完过户手续后,买房人将领取到写有自己名字的新版不动产权证书,正式成为该房屋的合法所有权人。因此,大家不必因为卖方持有的是“不动产证”而不是“房产证”而产生顾虑,这反而是产权管理规范化的体现。
引用法条:
《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民法典》第二百一十七条:不动产权属证书是权利人享有该不动产物权的证明。不动产权属证书记载的事项,应当与不动产登记簿一致;记载不一致的,除有证据证明不动产登记簿确有错误外,以不动产登记簿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