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工程转包相关合同法律咨询
建筑工程,指通过对各类房屋建筑及其附属设施的建造和与其配套的线路、管道、设备的安装活动所形成的工程实体。
法律咨询:我的爸爸在建筑工地上打工,他的一个朋友从老板那里获得工程并且转包给我爸爸,但是我爸爸的朋友没有与我爸爸签订任何协议,只有口头协议,如果我爸爸的朋友不给我爸工程款,我们是不是就拿不到了。另外我们需要与谁签订有效的法律协议才能得到工程款,与我爸爸的朋友签订委托书可以吗如果是签订委托书,具体如何写现在我爸爸负责带领工人施工,而我爸爸的朋友不问事,仅仅想等工程完工后拿到钱,我怕他万一不给钱,从法律角度我们也没办法。上天让他签委托书他不签,另一方面我们也同时与老板订立合同,我想问委托书是否必要如果没有委托书会有什么 后果
律师解答:工程转包存在很大风险,一定要签合同的,因为你爸爸的朋友在老板那里拿到工程的时候一定是有合同的,合同中也会规定此工程是否允许分包、转包。若不允许,这种转包的行为就是违法的,届时这个朋友一走了之,你们连一个证明都没有。如果你爸爸和他朋友之间能签订一个协议,万一发生纠纷,至少可以理清责任,即使不能顺利拿到工程款,至少也可以证明一种债权债务关系,诉讼也有了依据。
若你爸爸的朋友那边坚持不与你们签订转包合同,那就注意保留各种证据,比如你爸爸在建材市场购买、租赁的收据、证明,以及建造图纸、施工记录等等,必要时候做一些录音或录像作为证据。
相关法律知识:
建筑工程为新建、改建或扩建房屋建筑物和附属构筑物设施所进行的规划、勘察、设计和施工、竣工等各项技术工作和完成的工程实体以及与其配套的线路、管道、设备的安装工程。
其中“房屋建筑物”的建造工程包括厂房、剧院、旅馆、商店、学校、医院和住宅等,其新建、改建或扩建必须兴工动料,通过施工活动才能实现;“附属构筑物设施”指与房屋建筑配套的水塔、自行车棚、水池等。“线路、管道、设备的安装”指与房屋建筑及其附属设施相配套的电气、给排水、暖通、通信、智能化、电梯等线路、管道、设备的安装活动。
建筑与建设工程的区别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二条规定,本条例所称建设工程是指土木工程、建筑工程、线路管道和设备安装工程及装修工程。
显然,建筑工程为建设工程的一部分,与建设工程的范围相比,建筑工程的范围相对为窄,其专指各类房屋建筑及其附属设施和与其配套的线路、管道、设备的安装工程,因此也被成为房屋建筑工程。
故此,桥梁、水利枢纽、铁路、港口工程以及不是与房屋建筑相配套的地下隧道等工程均不属于建筑工程范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