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死亡的人有人格权吗?

大律师网 2024-10-16    0人已阅读
导读:死亡的人有人格权吗?死亡的人是没有人格权的,人格权针对的主体是民事主体,而死亡的人没有民事主体一说。人格权,是指民事主体专属享有,以人格利益为客体,为维护民事主体的独立人格所必备的固有民事权利。简言之,将构成人格的不同人格利益要素用权利的方法予以法律保护的这些民事权利,就是人格权。一般人格权,是指自然人享有的,概括人格独立、人格自由和人格尊严全部内容的一般人格利益,并由此产生和规定具体人格权,并对具体人格权不能保护的其他人格利益进行保护的抽象人格权。大律师网下文为您带来更多相关介绍。
死亡的人有人格权吗?

  死亡的人虽然不再享有生命权等某些具体的人格权,但其人格利益仍然受到法律的保护。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死者的姓名、肖像、名誉、荣誉、隐私、遗体等受到侵害的,其配偶、子女、父母有权依法请求行为人承担民事责任。如果死者没有配偶、子女且父母已经死亡的,其他近亲属也有权依法请求行为人承担民事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九百九十四条 死者的姓名、肖像、名誉、荣誉、隐私、遗体等受到侵害的,其配偶、子女、父母有权依法请求行为人承担民事责任;死者没有配偶、子女且父母已经死亡的,其他近亲属有权依法请求行为人承担民事责任。

人格权可以放弃吗?

  人格权是民事主体享有的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姓名权、名称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隐私权等权利。

  人格权是不得放弃、转让或者继承的。这是因为人格权关乎于个人尊严和人格自由,是每个人都应该享有的基本权利。放弃人格权意味着放弃了自己的尊严和自由,这是不符合法律精神和道德准则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九百九十条 人格权是民事主体享有的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姓名权、名称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隐私权等权利。

  除前款规定的人格权外,自然人享有基于人身自由、人格尊严产生的其他人格权益。

  第九百九十一条 民事主体的人格权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害。

  第九百九十二条 人格权不得放弃、转让或者继承。

  以上就是关于“死亡的人有人格权吗?”的详细内容,大律师法务已在上文进行详细解答,希望对您有所帮助,如您有相关问题也都可以咨询大律师网,不同律师为您提供专业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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