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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区公共设施损坏谁负责?

大律师网 2024-10-24    0人已阅读
导读:小区公共设施损坏谁负责?由开发商或者物业管理部门。公共设施是指由政府或其他社会组织提供的、给社会公众使用或享用的公共建筑或设备,按照具体的项目特点可分为教育、医疗卫生、文化娱乐、交通、体育、社会福利与保障、行政管理与社区服务、邮政电信和商业金融服务等。具体而言城市公共设施是指城市污水处理系统、城市垃圾(包括粪便)处理系统、城市道路、城市桥梁、港口、市政设施抢险维修、城市广场、城市路灯、路标路牌、城空防空设施、城市绿化、城市风景名胜区、城市公园等。城市公共设施按收费与否,有收费和不收费之分。从空间布局来分,有全市性公共设施、区域性公共设施、邻里性公共设施三种。大律师网为您具体介绍。
小区公共设施损坏谁负责?

  质保期内: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如果小区公共设施在质保期内出现质量问题,应由开发商负责维修。

  质保期外:质保期过后,如果公共设施发生损坏,业主可以向物业管理部门申请使用维修基金进行维修。物业管理部门在收到申请后,应负责评估损坏情况并决定是否进行维修。

损坏小区公共设施如何处理?

  物业管理部门将负责评估损坏情况并决定是否需要进行维修或更换。

  如果公共设施损坏是由于居民的过失或故意行为造成的,物业管理部门有权要求该居民承担相应的维修费用或赔偿责任。双方可以协商解决或通过法律途径解决纠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三十三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

  (一)盗窃、损毁油气管道设施、电力电信设施、广播电视设施、水利防汛工程设施或者水文监测、测量、气象测报、环境监测、地质监测、地震监测等公共设施的;

  (二)移动、损毁国家边境的界碑、界桩以及其他边境标志、边境设施或者领土、领海标志设施的;

  (三)非法进行影响国(边)界线走向的活动或者修建有碍国(边)境管理的设施的。

  以上就是关于“小区公共设施损坏谁负责?”的详细内容,大律师法务已在上文进行详细解答,希望对您有所帮助,如您有相关问题也都可以咨询大律师网,不同律师为您提供专业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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