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管辖异议需遵循的法定程序是怎样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如果当事人认为受理案件的法院无管辖权,可以在提交答辩状期间或者在首次开庭前提出管辖权异议。法院收到异议后,应当审查异议是否成立。如果异议成立,法院会裁定将案件移送给有管辖权的法院;如果不成立,法院则会裁定驳回异议。对于法院的管辖权异议裁定,当事人有权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但上诉期间不影响案件的审理。
相关法条:
1.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38条:“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当事人对管辖权有异议的,应当在提交答辩状期间提出。人民法院对当事人提出的异议,应当审查。异议成立的,裁定将案件移送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异议不成立的,裁定驳回。”
2.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140条:“对不予受理、管辖权异议和驳回起诉的裁定,可以自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管辖权异议决定不服如何申诉?
在司法体系中,如果对法院的管辖权异议决定不满意,当事人有权提出上诉。管辖权异议主要涉及到案件应当由哪个级别的法院或者哪个城市的法院审理的问题。如果法院对管辖权的判断与当事人的理解不一致,当事人可以按照法定程序进行申诉。
首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七条的规定,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当事人对管辖权有异议的,应当在提交答辩状期间提出。人民法院对当事人提出的异议,应当审查。异议成立的,裁定将案件移送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异议不成立的,裁定驳回。
其次,如果对法院的管辖权异议裁定不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四条的规定,当事人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上一级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复议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作出决定。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相关法条:
1.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七条: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当事人对管辖权有异议的,应当在提交答辩状期间提出。人民法院对当事人提出的异议,应当审查。异议成立的,裁定将案件移送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异议不成立的,裁定驳回。
2.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四条:对管辖权异议裁定不服的,当事人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上一级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复议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作出决定。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对法院管辖权异议能否口头提出?
在司法实践中,当事人对法院管辖权有异议时,一般需要以书面形式提出,而不是口头。这是因为在诉讼程序中,所有的主张和证据都需要有明确的文字记录,以便于法院审查和存档,口头提出的异议可能会导致信息的遗漏或误解。同时,这也是为了保证诉讼程序的公正性和规范性。
相关法条:
1.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三十八条规定:“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当事人对管辖权有异议的,应当在提交答辩状期间提出。人民法院对当事人提出的异议,应当审查。异议成立的,裁定将案件移送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异议不成立的,裁定驳回。”
2.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35条规定:“当事人在答辩期间届满后未应诉答辩,人民法院在一审开庭前,发现案件不属于本院管辖的,应当裁定移送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
以上规定均明确了对管辖权异议的提出方式,即应当在提交答辩状期间以书面形式提出虽然法律没有明确规定不能口头提出,但实际操作中,口头异议并不符合法定程序,可能会被法院视为无效。
法院管辖异议的法定程序严谨且明确,旨在保障司法公正和效率。当事人在行使这一权利时,应确保在法定期限内并按照法律规定的方式进行,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温馨提示】大律师网,拥有超过3万+注册会员律师,为您提供快速解决问题的专业支持。点击下方按钮在线咨询,我们将免费为您推荐专业律师,让您省心省力。选择大律师网,相信我们的实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