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问

未成年第二次犯罪是否会坐牢?

大律师网 2024-08-12    100人已阅读
导读:我国法律对未成年犯罪有特殊的处理原则,即“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和“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那么未成年第二次犯罪是否会坐牢?大律师法务整理了相关资料,接下来就让大律师网法务带您了解一点相关知识吧。

未成年第二次犯罪是否会坐牢?

  未成年第二次犯罪是否会坐牢,需要综合考虑其年龄、犯罪性质、法律规定以及法律对未成年犯罪的特殊处理原则等多个因素。在某些情况下,未成年人可能会因为犯罪情节较轻、认罪态度良好、有悔罪表现等因素而被判处缓刑、管制等非监禁刑,或者通过社区矫正等方式进行教育和改造。但如果第一次犯罪是未成年,第二次犯罪是成年的情况,则需要进行数罪并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十七条 【刑事责任年龄】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已满十二周岁不满十四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罪,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情节恶劣,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追诉的,应当负刑事责任。对依照前三款规定追究刑事责任的不满十八周岁的人,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因不满十六周岁不予刑事处罚的,责令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时候,依法进行专门矫治教育。

  第六十九条 【判决宣告前一人犯数罪的并罚】判决宣告以前一人犯数罪的,除判处死刑和无期徒刑的以外,应当在总和刑期以下、数刑中最高刑期以上,酌情决定执行的刑期,但是管制最高不能超过三年,拘役最高不能超过一年,有期徒刑总和刑期不满三十五年的,最高不能超过二十年,总和刑期在三十五年以上的,最高不能超过二十五年。数罪中有判处有期徒刑和拘役的,执行有期徒刑。数罪中有判处有期徒刑和管制,或者拘役和管制的,有期徒刑、拘役执行完毕后,管制仍须执行。数罪中有判处附加刑的,附加刑仍须执行,其中附加刑种类相同的,合并执行,种类不同的,分别执行。

  

未成年多次犯罪算累犯吗?

  未成年多次犯罪不算累犯。累犯是指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分子,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五年以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的,是累犯,应当从重处罚,但是过失犯罪和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的除外。由此可知,对于未成年人在未成年时犯罪,以及成年后再次犯罪的,都不认定为累犯。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五条

  【一般累犯】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分子,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五年以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的,是累犯,应当从重处罚,但是过失犯罪和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的除外。

  前款规定的期限,对于被假释的犯罪分子,从假释期满之日起计算。

  以上是关于“未成年第二次犯罪是否会坐牢?”的详细内容,大律师法务已经在上文中进行了讲解,希望对你有所帮助。如果大家还有其他详细的问题或不明白的地方,欢迎咨询大律师网,这里会有各种不同类型的律师来为您提供专业的服务。

版权声明:以上文章内容来源于互联网整理,如有侵权或错误请向大律师网提交信息,我们将按照规定及时处理。本站不承担任何争议和法律责任!

相关阅读

更多>>

热门博文

更多>>

相关法律知识

更多>>
TOP
2008 - 2025 © 大律师网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