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人横过马路被公交车撞伤后,核心应对原则是先保障人身安全,立刻报警并固定证据,最后依法主张赔偿,整个过程需遵循法定流程,具体步骤如下:
1.保障人身安全
立即抢救伤者并防范二次事故。发现有人受伤应第一时间拨打急救电话,同时开启危险警示灯,在来车方向设置警示标志避免二次事故。
2.固定现场证据
用手机拍摄现场照片和视频,包括车辆位置碰撞痕迹交通标识等,记录公交车车牌号驾驶证行驶证信息,以及驾驶人联系方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条规定,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停车保护现场,造成人身伤亡的,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抢救受伤人员,并迅速报告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因抢救受伤人员变动现场的,应当标明位置。
3.报警和报保险
必须立即拨打报警电话,由交警勘查现场后出具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该认定书是后续赔偿的核心依据。同时提醒公交车驾驶人在四十八小时内联系保险公司报案。
4.协商或主张赔偿
治疗结束后可凭医疗票据病历等材料与公交车运营方及保险公司协商赔偿,协商不成的可向法院提起诉讼,诉求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等合理损失。如果对交警出具的责任认定书不服,可在收到认定书后三日内书面申请复核。
亲戚骑电瓶车被公交车撞伤,应对流程与行人被撞类似,但需注意电瓶车作为非机动车的责任认定特殊规则,核心是明确责任划分和赔偿主体,具体步骤如下:
1.抢救伤者并固定证据
事故发生后应第一时间救助伤者,同时固定现场证据,包括电瓶车与公交车的碰撞部位车辆行驶轨迹周边交通信号等,避免现场被破坏影响责任认定。
2.及时报警确定责任
由交警部门出具责任认定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规定,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
3.妥善保管医疗及相关材料
后续治疗期间要妥善保管所有医疗相关材料,包括诊疗记录医药费票据用药清单等,这些都是主张赔偿的关键证据。
4.合法手段维权
可要求公交车运营方先行垫付部分医疗费用,对方拒绝,可向法院申请先予执行。赔偿协商时,应将公交车运营方和保险公司列为共同赔偿主体,协商不成的可通过诉讼维权。需要注意的是,电瓶车被认定为机动车,责任划分标准会有所不同,需提前确认车辆属性。
骑自行车被公交车撞伤的赔偿,需依据责任认定结果,结合法定赔偿项目和具体标准计算,确保所有合理损失都能够得到赔付,具体内容如下:
1.明确责任划分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零八条规定,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的,依照道路交通安全法律和本法的有关规定承担赔偿责任。结合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公交车一方通常需承担主要或全部责任,具体比例以交警认定书为准。
2.确定法定赔偿项目及标准
法定赔偿项目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等,构成伤残的还需赔偿残疾赔偿金和精神损害抚慰金。具体标准为医疗费按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票据据实计算,误工费有固定收入的按实际减少收入计算,无固定收入的参照同行业平均工资计算,住院伙食补助费按每天五十至一百元标准计算,营养费按每天三十至五十元标准计算。
3.伤残相关赔偿标准
残疾赔偿金根据伤残等级,按当地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计算,六十岁以下按二十年计算,精神损害抚慰金根据伤残等级和过错程度主张,金额在几千元至十万元不等。
4.明确赔偿流程及责任限额
赔偿流程为先由保险公司在交强险责任限额内赔付,不足部分由商业险按责任比例赔付,仍有不足的由公交车运营方承担。交强险责任限额为有责任时医疗费用赔偿限额一万八千元,死亡伤残赔偿限额十八万元,财产损失赔偿限额两千元。
综上,行人非机动车与公交车发生碰撞,均需先保障安全固定证据报警定责,再依法主张赔偿。赔偿需依据责任认定和法定标准,公交车方通常承担主要责任。受害者要妥善保管证据,协商不成可通过诉讼维权,必要时寻求专业法律帮助保障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