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赔偿的核心前提
哺乳期合同到期后,用人单位不得直接终止合同,需自动顺延至哺乳期结束,这是法律规定的强制义务。如果用人单位在哺乳期内直接不续签,属于违法终止劳动合同,应承担赔偿责任。顺延至哺乳期结束后不续签,需结合具体情形判断是否支付赔偿。
2.违法不续签的赔偿标准
用人单位在哺乳期内违法不续签,需支付双倍经济赔偿金。计算标准为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年限计算,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按一年算,不满六个月支付半个月工资。
3.月工资的计算标准
计算赔偿的月工资,是劳动者劳动合同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包含工资、奖金、津贴等合法收入,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月工资高于当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按三倍数额支付,支付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4.顺延结束后不续签的赔偿情形
哺乳期结束后合同到期,用人单位不续签的,需支付经济补偿而非双倍赔偿金。如果用人单位维持或提高原合同条件续签,劳动者拒绝的,用人单位无需支付任何补偿。
5.特殊免责情形
女职工在哺乳期内存在严重违反用人单位规章制度、严重失职致单位重大损害等《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情形,用人单位可依法不续签,无需支付任何赔偿或补偿。
哺乳期合同到期后顺延至哺乳期结束,本身无单独赔偿,顺延期间劳动关系存续,用人单位需正常履行用工义务。顺延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和第四十五条,女职工哺乳期内合同期满,需续延至哺乳期结束终止。
顺延期间,用人单位需按原合同约定支付工资,不得降薪,同时继续缴纳五险一金,不得断缴停保。未履行上述义务,女职工可要求补足工资差额、补缴社保,但这不属于顺延本身产生的赔偿。
赔偿与否,关键看顺延结束后用人单位是否续签及不续签原因。顺延结束后用人单位不续签,且无劳动者拒绝续签(用人单位维持或提高条件)情形的,需支付经济补偿。
用人单位在顺延期间违法终止劳动关系,需支付双倍经济赔偿金。单纯合同顺延是用人单位法定义务,不会产生额外赔偿。
此外,女职工顺延期间主动离职,或因自身过错被依法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无需支付任何补偿或赔偿,劳动关系依法终止。
首先,女职工应明确法定权利,告知用人单位哺乳期合同到期需自动顺延至哺乳期结束,拒绝直接终止或不续签要求。法律规定,哺乳期为婴儿出生至满一周岁,用人单位不得违反规定终止劳动关系。
用人单位坚持哺乳期内不续签且拒绝顺延,女职工应先书面沟通,明确告知其法定义务,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关系至哺乳期结束,并留存聊天记录、邮件等沟通证据,以备后续维权。
沟通无果后,可向当地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提交证据,要求其责令用人单位改正、补足工资差额并补缴社保,继续履行劳动关系,劳动监察部门会依法查处违法行为。
用人单位仍不改正,可在一年仲裁时效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主张双倍经济赔偿金或继续履行合同、补足相关待遇,申请时需提交劳动合同、生育证明等证据。
仲裁裁决后,用人单位不服可起诉,女职工需积极应诉。仲裁支持女职工诉求的,用人单位需按裁决履行,否则可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同时,女职工需留存好劳动合同、工资流水、生育证明等相关证据,这是维权关键,维权过程中可依法主张权益,无需担心用人单位报复性用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