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培训费打12315是管用的,12315是消费者权益保护投诉举报热线,针对培训机构违规收费、拒绝退费等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消费者拨打该热线投诉,相关部门会依法介入处理,督促培训机构履行退费义务。
12315的核心作用是调解消费者与经营者之间的纠纷,接到投诉后,市场监管部门会对投诉事项进行核实,通知培训机构配合调查,责令其说明拒绝退费的理由,对符合退费条件的,督促培训机构在规定期限内退还培训费。
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五条规定,从事培训服务的经营者,应当向消费者如实告知培训目标、课程设置、收费项目和标准等情况,签订培训服务协议,经营者有相关违规行为之一的,应当自消费者提出退学退款要求之日起十五日内,退还全部或者部分培训费以及其他费用。
如果培训机构存在虚假宣传、擅自缩减培训时长、变更培训内容等违规行为,拒绝退还剩余培训费,拨打12315投诉后,市场监管部门不仅会督促其退费,还会对其违规行为依法予以处罚,处以警告、罚款等,罚款金额一般在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
需要明确的是,12315的处理方式以调解为主,如果调解无果,消费者可凭调解记录、培训合同、缴费凭证等相关证据,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培训机构退还培训费,并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赔偿损失金额可按已付培训费的5%至10%计算。
公司要求交培训费并从工资中扣除,多数情况下是不合法的,核心判断标准是培训性质及双方约定,公司不得擅自将自身应承担的培训费用转嫁给劳动者,更不能随意从工资中扣除培训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三条规定,劳动者享有接受职业技能培训的权利。《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第二十条规定,企业应当根据本单位的实际,有计划地对本单位的职工和准备录用的人员实施职业教育。同时第二十八条规定,企业应当承担对本单位的职工和准备录用的人员进行职业教育的费用。
岗前培训、在岗培训、转岗培训等职业培训,是企业的法定义务,相关培训费用应当由企业自行承担,不得要求劳动者缴纳,也不得从劳动者工资中扣除。
如果公司擅自从工资中扣除培训费,属于克扣工资的违法行为,劳动者可要求公司退还扣除的工资,同时公司还需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赔偿金按克扣工资数额的25%计算。
唯一的合法例外情形是,公司为劳动者提供专业技术培训,并与劳动者约定了服务期,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提前离职的,公司可以要求劳动者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数额不得超过公司实际支出的培训费用,此时公司可从劳动者工资中扣除相应违约金,但扣除后剩余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且扣除金额不得超过当月工资的20%。
上班先要求交培训费,不一定属于诈骗,需结合具体情形判断,核心看公司是否具有真实的用工意愿、培训是否真实存在,以及收取培训费后是否履行相应义务,只有具备诈骗构成要件的,才会被认定为诈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如果公司具有真实的用工资质和用工意愿,培训内容与岗位需求相关,收取培训费后按约定开展培训、安排劳动者入职,且培训费标准合理,一般不认定为诈骗,但其要求劳动者先交培训费的行为本身违反职业教育法相关规定,劳动者可以拒绝缴纳,并向劳动行政部门投诉。
如果公司以招聘为名,虚构用工岗位和培训需求,收取培训费后不开展培训、不安排入职,或者收取费用后失联、跑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骗取劳动者财物,且数额达到较大标准,即单起诈骗金额在3000元以上的,就属于诈骗行为,劳动者可向公安机关报案,要求追究公司的刑事责任,并追回被骗取的培训费。
综上所述,退培训费打12315可有效维权,调解无果可诉讼。公司擅自要求交培训费并扣除工资大多不合法,仅专业技术培训约定服务期例外。上班先交培训费需区分情形,虚构用工目的收费失联即构成诈骗,大家可依法维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