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动三轮车全责时,对方的交强险会进行赔偿,但赔偿范围和金额有明确限制,仅针对电动三轮车一方的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且赔偿金额不超过交强险的法定限额,超出限额的部分需由电动三轮车全责方自行承担。
交强险的核心作用是为交通事故中的受害人提供基本保障,与事故责任划分无关。
根据《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二十一条规定,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本车人员、被保险人以外的受害人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依法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道路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受害人故意造成的,保险公司不予赔偿。
交强险的赔偿限额有明确标准,死亡伤残赔偿限额为180000元,医疗费用赔偿限额为18000元,财产损失赔偿限额为2000元。
电动三轮车全责时,对方车辆的交强险仅赔偿电动三轮车一方的相关损失,其中医疗费用包括医疗费、诊疗费、医药费、住院费等,每天住院费500元至2000元不等,门诊费每次50元至200元不等。
如果电动三轮车一方的损失超出上述限额,超出部分由电动三轮车全责方自行承担,对方保险公司不承担额外赔偿责任。如果电动三轮车未投保交强险,不影响对方交强险的正常理赔,对方保险公司仍需在限额内赔偿电动三轮车一方的损失。
电动三轮车全责但没钱赔偿,受害人无需放弃维权,可通过法律途径确认债权,再通过协商分期、申请强制执行、信用惩戒等方式,逐步实现赔偿权利,即使对方暂时无能力赔偿,也可通过法律手段保留追偿权,避免权益受损。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八十七条规定,损害发生后,当事人可以协商赔偿费用的支付方式。协商不一致的,赔偿费用应当一次性支付;一次性支付确有困难的,可以分期支付,但是被侵权人有权请求提供相应的担保。
电动三轮车全责没钱赔,可按以下流程步骤处理:
1.协商分期赔偿
与电动三轮车全责方沟通协商,约定分期支付赔偿款,明确每期赔偿金额和支付时间,每期赔偿金额可根据对方经济能力确定,一般每月500元至2000元不等,同时要求对方提供相应担保,确保分期协议能够顺利履行。
2.提起民事诉讼维权
协商不成的,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提交相关证据,要求对方承担全部赔偿责任,通过法院判决确认自身债权。
3.申请强制执行
法院判决生效后,对方仍不履行赔偿义务的,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院会依法查询对方名下存款、房产、车辆等财产,查封、扣押、拍卖相关财产用于支付赔偿款。
4.保留追偿权利
如果对方确无财产可供执行,法院会出具终结本次执行程序的裁定,受害人可在发现对方有新财产后,随时向法院申请恢复执行,同时对方会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接受信用惩戒,督促其履行赔偿义务。
撞到人没钱赔偿,不会直接变成刑事案件,是否构成刑事案件,核心取决于事故本身是否构成刑事犯罪,而非是否有赔偿能力。没钱赔偿属于民事责任的履行问题,与刑事责任的认定无关,只有事故本身符合刑事犯罪构成要件,才会被追究刑事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规定,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如果只是普通交通事故,未造成重伤、死亡或重大财产损失,即使没钱赔偿,也仅需承担民事赔偿责任,不会构成刑事案件。
如果事故造成一人以上重伤,且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同时具有酒后驾驶、无证驾驶、驾驶无牌车辆等情形,会构成交通肇事罪,需承担刑事责任。
没钱赔偿不会直接导致刑事案件,但如果在法院判决后,对方有能力赔偿却拒不赔偿,情节严重的,可能构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此时会转化为刑事案件。
综上所述,电动三轮车交通事故的赔偿,交强险理赔及刑事责任认定,都有明确的法律依据。驾驶电动三轮车需遵守交通规则,发生事故后主动承担责任,没钱赔偿可通过合法方式协商解决,受害人也应依法维权,避免采取过激行为,共同维护良好的交通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