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买拆迁房合同有纠纷打官司的时长没有固定标准,整体耗时相对普通房屋买卖合同纠纷略长,但具体时长取决于纠纷复杂程度、审理程序等因素,简易程序和普通程序的耗时差异较大,同时拆迁房本身的特殊性也会影响审理进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二条规定,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
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第一百六十四条规定,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一个月。
结合纠纷具体情况,不同类型的拆迁房合同纠纷,打官司耗时不同,具体分为以下几种:
1.简易程序案件
如果拆迁房合同纠纷事实清楚、权利义务明确,无复杂产权争议或共有人纠纷,法院会适用简易程序审理,耗时通常在三个月至四个月左右,有特殊情况经批准可延长一个月。
2.普通程序案件
如果纠纷复杂,涉及拆迁房产权归属、共有人争议、合同效力等多个问题,法院会适用普通程序,耗时通常在六个月至十二个月,特殊情况经批准延长后可能更久。
3.有上诉情形的案件
如果一方不服一审判决提起上诉,需增加二审审理时间,二审通常在三个月内审结,整体耗时会在一审基础上增加三个月左右。
4.需调取产权证明的案件
拆迁房需先办理原始产权登记,相关产权证明的调取会占用一定时间,此类案件耗时会比普通商品房纠纷稍长,但只要证据充分、流程规范,可有效缩短审理周期。
买拆迁户房子合同纠纷案件的处理,核心是先明确纠纷类型和合同效力,再根据具体情况选择协商、调解、诉讼等方式,处理过程中需重点围绕合同约定和法律规定,确保自身权益得到合法维护,同时兼顾拆迁房的特殊性。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零九条规定,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当事人应当遵循诚信原则,根据合同的性质、目的和交易习惯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第五百七十七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买拆迁户房子合同纠纷案件,可按以下步骤流程处理:
1.确认合同效力
先核查合同内容是否合法、双方意思表示是否真实,是否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合同合法有效,双方需按约定履行;存在欺诈、胁迫、恶意串通等情形,可请求法院撤销合同或确认合同无效,并要求过错方承担赔偿责任。
2.协商解决
双方就纠纷事项直接沟通,达成一致协议,明确解决方案,这是最便捷、成本最低的处理方式,可避免诉讼耗时耗力。
3.申请调解
协商不成的,向相关调解机构或有关部门申请调解,由调解机构组织双方沟通,促成和解,化解纠纷。
4.提起诉讼
调解无果的,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提交相关证据,明确诉讼请求,如要求继续履行合同、办理过户手续,或要求解除合同、返还购房款并赔偿损失,赔偿金额包括已付房款利息、房屋差价损失等,房屋差价损失可按市场评估价与合同成交价的差额计算,一般每平方米差价500元至5000元不等。
卖出去的房子涨价了,一般不能要回来,房屋买卖合同一旦合法成立并生效,双方就应当遵循诚信原则履行合同义务,房价上涨属于正常市场波动,并非法定解除合同或撤销合同的理由,卖方不能以房价上涨为由反悔要回房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五条规定,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依法成立的合同,仅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该法第五百六十三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房价上涨不属于上述法定解除情形,因此卖方不能单方反悔要回房屋。如果卖方强行反悔,拒绝履行合同义务,买方有权要求卖方继续履行合同,配合办理房屋过户手续,同时可要求卖方承担违约责任,赔偿损失。
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包括支付违约金、赔偿房屋差价损失等,违约金一般按合同约定计算,合同未约定,可按实际损失主张,房屋差价损失按起诉时房屋市场评估价与合同成交价的差额计算,一般每平方米差价500元至5000元不等。
如果房屋已经过户,所有权已转移给买方,卖方更无权要回房屋,只能承担相应的违约赔偿责任。
只有在合同存在法定无效或可撤销情形时,卖方才能请求法院确认合同无效或撤销合同,进而要回房屋,但需承担相应的过错赔偿责任。
总的来说,拆迁房买卖纠纷的处理、诉讼时长及卖房反悔的法律后果,都有明确的法律依据。买卖拆迁房时要签订规范合同,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留存相关证据,发生纠纷后依法理性处理,避免因一时冲动或不懂法而承担不利后果,维护自身合法财产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