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名称原则上不能与他人已注册商标完全相同,尤其是在同类商品或服务上。如果两个商标仅有两个字相同,并不必然构成侵权,需综合判断是否容易导致消费者混淆。驰名商标享有跨类别的强保护,普通商标则受限于核定使用的类别。
不同类别的产品使用相同商标,通常不构成侵权,因为商标权具有严格的类别限制。但在特定情况下,如商品关联度极高或涉及驰名商标,跨类使用也可能被判侵权。商品一样但品牌不一样,只要该品牌是合法注册的自有商标,且未模仿他人知名标识,就不构成侵权。
发现他人冒用自身商标和品牌,属于典型的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行为,情节严重者可能构成刑事犯罪。权利人有权依法制止侵权行为,并要求停止侵害、赔偿损失。行政机关可对侵权人处以没收商品、罚款等行政处罚,司法机关则可根据情节追究其民事或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