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俩是2001年10月份结婚的,但结婚前的时候,结婚前的时候是以我爱人的名义他支付的首付,买了一套商品房,因为他付了首付,但是在装修的时候有差不多一半都是我这边负责的,这套房是分期买的,等于是我们结婚以后我跟他一起在共同还债,想问一下像这部分财产我们这边有什么不合的话,应该怎么样来区分
[双方婚前个人财产婚后仍属个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