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污染环境投诉电话多少?

大律师网 2024-09-20    0人已阅读
导读:人类生存的空间及其中可以直接或间接影响人类生活和发展的各种自然因素称为环境。环境保护一般是指人类为解决现实或潜在的环境问题,协调人类与环境的关系,保护人类的生存环境、保障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而采取的各种行动的总称。那么面对有污染环境行为怎么投诉呢?大律师网为您具体介绍。
污染环境投诉电话多少?

  污染环境投诉电话是12369。

  不过在2024年4月30日起,全国12369热线已全部并入至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故各个市的市民都可以通过12345的热线来进行拨打,并告知相关的问题以及事件缘由,合理的进行投诉,并提供相关证据,也可以通过线上线下渠道进行投诉,更好的解决相关问题。

污染环境罪立案标准是什么?

  1.致使公私财产损失三十万元以上。

  2.致使基本农田、防护林地、特种用途林地五亩以上,其他农用地十亩以上,其他土地二十亩以上基本功能丧失或者遭受永久性破坏。

  3.致使森林或者其他林木死亡五十立方米以上,或者幼树死亡二千五百株以上。

  4.致使一人以上死亡、三人以上重伤、十人以上轻伤,或者一人以上重伤并且五人以上轻伤。

  5.致使传染病发生、流行或者人员中毒达到《国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中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分级Ⅲ级以上情形,严重危害人体健康。

  6.其他致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或者人身伤亡的严重后果的情形。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三百三十八条 【污染环境罪】违反国家规定,排放、倾倒或者处置有放射性的废物、含传染病病原体的废物、有毒物质或者其他有害物质,严重污染环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一)在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自然保护地核心保护区等依法确定的重点保护区域排放、倾倒、处置有放射性的废物、含传染病病原体的废物、有毒物质,情节特别严重的;

  (二)向国家确定的重要江河、湖泊水域排放、倾倒、处置有放射性的废物、含传染病病原体的废物、有毒物质,情节特别严重的;

  (三)致使大量永久基本农田基本功能丧失或者遭受永久性破坏的;

  (四)致使多人重伤、严重疾病,或者致人严重残疾、死亡的。

  有前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以上就是关于“污染环境投诉电话多少?”的详细内容,大律师法务已在上文进行详细解答,希望对您有所帮助,如您有相关问题也都可以咨询大律师网,不同律师为您提供专业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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