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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继承纠纷案例分析

大律师网     2025-12-27

导读:律师观点分析一、案件背景2017年,被继承人李明(化名)去世,2020年2月,其配偶王丽(化名)也因病去世。李明与

律师观点分析

一、案件背景

2017年,被继承人李明(化名)去世,2020年2月,其配偶王丽(化名)也因病去世。李明与王丽育有三个子女,分别是长子李强(化名)、长女李红(化名)和次子李刚(化名)。二人的父母均先于其去世。李明和王丽去世后,留下两套房产和一笔存款237,599.08元。因遗产分配问题,子女之间产生纠纷,最终诉至法院。

二、案件经过

2017年6月,王丽患病期间,在亲友的见证下,李强、李红和李刚签署了一份《关于母亲赡养及财产分配协议》。协议约定:工人巷的房子归李刚使用,天禧苑的房子归李强使用;李强负责母亲的日常照顾,李刚和李红负责母亲的饮食起居,母亲的退休工资用于其生活费用,父亲李明去世后遗留的存款及丧葬费归母亲所有。王丽去世后,双方因遗产分配问题产生分歧。李红和李刚认为,他们尽到了主要的赡养义务,应当多分遗产;而李强则认为应按照之前的协议进行分配。双方协商未果,李红和李刚将李强诉至法院,要求继承遗产。

三、争议焦点

遗产分配比例问题:

李红和李刚主张,遗产的三分之二应归他们继承,因为他们尽到了主要的赡养义务。

李强则认为应按照之前的协议进行分配,即天禧苑的房屋归其所有,工人巷的房屋归李刚所有。

房产归属及补偿问题:

李刚主张工人巷的房屋归其所有,并要求李强和李红给予补偿。

李强主张天禧苑的房屋归其所有,并愿意按照评估价格给予李红和李刚补偿。

赡养义务的认定问题:

李红和李刚主张他们在母亲在世时尽到了主要的赡养义务,应当多分遗产。

李强则主张其按照协议履行了赡养义务,应当按照协议分配遗产。

四、诉讼过程

李红和李刚委托律师向甘肃省天水市麦积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按照法定继承的方式分配遗产,并主张多分遗产。法院受理此案后,依法适用简易程序进行审理。在审理过程中,法院组织双方进行调解。调解过程中,双方就遗产分配问题进行了激烈的辩论。最终,双方在法院的主持下达成一致意见:

工人巷的房屋归李红继承所有,天禧苑的房屋归李强继承所有,双方各自承担过户费用。

案件受理费12,720元,因适用简易程序减半收取6,360元,由李红、李强、李刚各自承担2,120元。

五、判决结果

法院经审查认为,双方达成的调解协议符合法律规定,予以确认。调解协议经双方当事人在笔录上签字后,即具有法律效力。李红和李强需按照调解协议约定的内容履行义务。

六、案件意义

法律层面:

本案明确了法定继承纠纷中,遗产分配应遵循法律规定,同时兼顾当事人之间的协议约定。

在赡养义务履行方面,法院综合考虑了各方的实际贡献,体现了法律的公平性和公正性。

社会层面:

通过调解的方式解决纠纷,避免了家庭成员之间的进一步矛盾,有利于家庭关系的和谐稳定。

同时,也提醒人们在处理遗产继承问题时,应尽量通过协商解决,避免对簿公堂。

警示作用:

本案提醒人们在家庭成员去世后,应妥善处理遗产分配问题,尽量避免因遗产问题引发家庭矛盾。

同时,也强调了赡养义务的重要性,赡养人应积极履行赡养义务,以免在遗产分配时产生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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