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律师网 2025-12-27
律师观点分析
一、案件背景
2023年,原告(化名:A某)与被告(化名:B某)因资金往来产生纠纷。B某因个人资金周转困难,向A某借款人民币37万元。双方签订了借款合同,约定借款期限为3个月,并约定了利息计算方式。然而,借款期限届满后,B某未能按时偿还全部借款本金,仅归还了部分款项,剩余11万元一直未予偿还。A某多次催讨未果,最终将B某诉至法院。
二、案件经过
A某与B某原本是朋友关系。2023年11月,B某因经营生意急需资金,向A某借款37万元,并签订了借款合同,约定借款期限为3个月,利息按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的四倍计算。合同还约定,因合同引起的任何争议均由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审理。A某于2023年11月17日向B某支付了借款本金37万元。然而,借款期限届满后,B某仅偿还了部分款项,剩余11万元一直未予偿还。A某多次催讨,B某均以各种理由拖延,甚至拒绝接听电话。无奈之下,A某将B某诉至法院,要求其偿还剩余借款本金及利息。
三、争议焦点
借款本金的偿还问题:A某主张B某应偿还剩余借款本金11万元,而B某则称其经济困难,无法一次性偿还。
还款期限及方式的协商问题:A某要求B某尽快偿还全部剩余款项,而B某则希望分期偿还,并提出了具体的还款计划。
诉讼费用的承担问题:A某要求B某承担本案的诉讼费用,B某对此表示同意,但希望在还款计划中一并解决。
四、诉讼过程
A某委托律师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B某偿还剩余借款本金11万元,并承担本案的诉讼费用。法院受理此案后,依法适用简易程序进行审理。在审理过程中,法院组织双方进行调解,双方最终达成一致意见:
B某同意分期偿还A某借款本金11万元,具体还款方式为:于2025年11月14日前支付5万元,于2026年5月14日前支付6万元。
若B某未按上述约定期限足额履行金钱给付义务,A某有权就剩余全部未给付款项一并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受理费2537元由B某承担,于2025年11月14日前支付给A某。
五、判决结果
法院经审查认为,双方达成的调解协议符合法律规定,予以确认。调解协议经双方当事人在笔录上签字后,即具有法律效力。B某需按照调解协议约定的期限和金额偿还借款本金及案件受理费。
六、案件意义
法律层面:本案明确了民间借贷纠纷中,借款人应按照约定履行还款义务,否则需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同时,也强调了法院在调解过程中的重要作用,通过调解方式解决了双方的纠纷,避免了进一步的诉讼程序。
社会层面:通过调解的方式解决纠纷,既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又避免了双方因诉讼产生更大的矛盾,有利于社会和谐稳定。
警示作用:本案提醒人们在进行民间借贷时,应谨慎选择借款人,签订规范的借款合同,并明确约定还款期限和方式,以保障自身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