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法规定的标准工时是每天八小时,每周四十小时。超过12小时意味着每天多干了四个小时以上,这已经不是普通加班了,是严重超时。法律对加班时长有明确上限,每天最多加三个小时,每月最多加三十六个小时。超过12小时的工作安排,直接突破了这条红线,用人单位已经构成违法用工。
就算每天只超过12小时一点点,一个月累计下来也会远远超过三十六小时的上限。比如每天工作十二小时,一天就加了四个小时,一个月下来就是一百二十个小时,是法律允许上限的三倍多。这种严重超时用工,不管是什么行业什么岗位,都不被法律允许。
有些人觉得自己是综合计算工时制或者不定时工作制,就可以无限加班。这个理解是错的。综合计算工时制也要保证劳动者的休息权,周期内的总工时不能超过法定标准。不定时工作制也不是完全不管,只是不按标准工时计算加班费,但用人单位仍需保障劳动者的身体健康和休息权利。
面对超过12小时的工作安排,劳动者有权拒绝。劳动法第三十一条明确规定,用人单位安排加班的,应当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未经协商强制要求超过12小时工作的,劳动者可以不服从。用人单位因为劳动者拒绝违法加班而解除劳动合同的,属于违法解除,要支付双倍赔偿金。
超过12小时的工作,超出八小时之外的部分都算加班。平时工作日加班的,用人单位要支付不低于工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加班费。这个一点五倍是最低标准,很多公司的劳动合同里写的更高,那就按合同来。但不管怎么算,低于一点五倍就是违法。
超过12小时的工作安排在休息日的,加班费按不低于工资百分之二百计算。而且休息日加班不能用调休来代替加班费,必须给钱。只有平时的加班才可以用调休代替,休息日和法定节假日的加班必须支付加班费,不能调休。
超过12小时的工作安排在法定节假日的,加班费按不低于工资百分之三百计算。这个三倍是硬性规定,没有任何商量余地。哪怕只加了一个小时的班,也要按三倍工资支付。法定节假日加班费是所有加班费里最高的,用人单位必须足额支付。
加班费的计算基数是劳动者的正常工资,不是最低工资,也不是基本工资。很多公司故意用最低工资或者基本工资来算加班费,这是违法的。加班费应该以劳动者实际的月工资除以二十一点七五天再除以八小时得出的时薪为基数来计算。
1. 保留加班证据最重要
维权的第一步是保留证据。打卡记录,排班表,工作群聊天记录,邮件发送时间,这些都能证明你加班了。没有证据就没有办法主张加班费。所以平时就要养成留证据的习惯,截图保存,拍照备份,这些都是将来维权的武器。
2. 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
遇到用人单位安排超过12小时工作的,可以直接向当地劳动监察部门投诉。劳动监察部门会对用人单位进行调查,查实后责令改正并可以处以罚款。投诉不需要花钱,也不需要请律师,自己去就能办。这是成本最低的维权方式。
3. 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要加班费
已经加了班但没拿到加班费的,可以申请劳动仲裁。仲裁请求里写清楚加班的天数,每天加班的小时数,加班费的计算方式和金额。劳动仲裁不收费,审理周期一般在四十五天左右。仲裁裁决出来后用人单位不执行的,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