诈骗未遂的量刑需结合犯罪目标、情节轻重及从宽从重因素,按对应既遂量刑幅度从轻或减轻处罚,核心要点如下:
1. 基础量刑幅度
以数额巨大财物为目标或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在三年至四年有期徒刑幅度内量刑。以数额特别巨大财物为目标或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在十年至十二年有期徒刑幅度内量刑。
2. 电信网络诈骗情形
诈骗信息五千条以上、拨打诈骗电话五百人次以上,按其他严重情节量刑。数量达十倍以上的,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量刑,对应提升量刑档次。
3. 从宽处罚适用
案发前主动退赃、因生活急需诈骗的,可减少基准刑百分之三十以下。诈骗近亲属财物获谅解的,确需追责可减少基准刑百分之二十至五十。
4. 从重处罚情形
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诈骗救灾款物、组织电信网络诈骗团伙等,可增加基准刑百分之三十以下,多种情形累计不超过基准刑百分之百。
诈骗未遂属于诈骗行为,依法构成诈骗罪未遂,需承担相应刑事责任。并非所有诈骗未遂都追责,需满足法定入罪条件。
从法律定性看,诈骗未遂符合诈骗罪构成要件,仅因意志以外原因未得逞,区别于既遂的核心在于犯罪结果是否发生。其社会危害性达到一定程度,就需纳入刑法规制范畴。
入罪需满足特定条件,要么以数额巨大财物为诈骗目标,要么具有其他严重情节。普通诈骗未遂未达上述标准的,可能不追究刑事责任,仅作行政处理。
依据《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问题的解释》,诈骗未遂具备法定情节的,以诈骗罪未遂定罪处罚,明确其刑事违法性。
2026年处理诈骗未遂仍适用现行《刑法》及司法解释,无新规调整,处理流程围绕侦查、起诉、审判三阶段展开,核心在于证据固定与情节认定。
侦查阶段需核查犯罪事实,固定诈骗手段、目标数额、未得逞原因等证据。电信网络诈骗需统计信息发送量、电话拨打次数等,作为情节认定依据。
审查起诉阶段区分是否符合入罪条件,对达标准的以诈骗罪未遂提起公诉,同时考量从宽从重情节,提出精准量刑建议。不符合入罪条件的,作出不起诉决定。
审判阶段结合全案情节量刑,既有既遂又有未遂的,按处罚较重的幅度确定基准刑。量刑时充分考虑未遂原因、危害后果及悔罪表现,确保罚当其罪。
不构成犯罪的诈骗未遂,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行政处罚,包括罚款、拘留等,同时责令退还涉案财物,弥补被害人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