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保留并固定证据是维权前提。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三条,经营者提供商品应符合质量要求。消费者在收货时应全程录像开箱,保存商品实物、外包装、标签、宣传页面截图、订单记录、支付凭证及与商家的聊天记录。这些材料构成索赔的基础证据链。
2、联系商家提出赔偿要求。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五条,经营者提供商品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价款的三倍;增加赔偿金额不足五百元的,为五百元。消费者可通过平台内置聊天工具发送书面索赔通知,明确要求“退一赔三”。
3、申请平台介入处理。
如果商家拒绝赔付,消费者可向电商平台发起售后投诉,提交全部证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第六十一条规定,平台经营者应当协助消费者维护合法权益。平台有义务对售假行为进行核查,并依据规则对商家采取扣分、下架、冻结资金等措施。
4、向行政部门投诉或举报。
消费者可拨打12315热线,或通过全国12315平台网站、App提交投诉。根据《市场监督管理投诉举报处理暂行办法》,市场监管部门应在七个工作日内决定是否受理,并在受理后四十五日内完成调解。如查实商家售假,将依法处以罚款、吊销执照等行政处罚。
5、提起诉讼维护权益。
如上述途径均未解决,消费者可向互联网法院或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互联网法院审理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明确,网络购物合同纠纷可由互联网法院在线审理。起诉时需提交起诉状、身份证明、交易证据及赔偿计算依据。法院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合同编及《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作出判决。
食品类假货适用更高赔偿标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四十八条第二款规定,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或者经营明知是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消费者除要求赔偿损失外,还可以向生产者或者经营者要求支付价款十倍或者损失三倍的赔偿金;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一千元的,为一千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