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者要求退款,首先需明确退款事由。如果是因商品存在质量问题、描述不符、虚假宣传等情形,商家必须依法接受退款,不得以任何内部规定拒绝。
如果商家无正当理由拒绝退款,消费者应保留购物凭证、商品实物、沟通记录等证据,并当场要求商家出具书面拒退说明,为后续投诉奠定基础。
可拨打12315热线或通过全国12315平台在线提交投诉,详细说明交易过程、拒退理由及诉求。市场监管部门将在法定期限内受理并组织调解。
如调解无效,消费者可依据买卖合同关系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主张解除合同、返还价款并赔偿合理损失。小额纠纷还可申请支付令或适用简易程序加快处理。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三条规定,经营者以预收款方式提供商品,未按约定提供的,应当按照消费者要求履行约定或退回预付款。未消费部分应全额退还,不得设置不合理障碍。
实体店不适用网购七日无理由退货规则。如果商品无质量问题,消费者仅因个人喜好、尺寸不合等原因要求退货,商家有权拒绝,这不违反法律规定。
但这并不意味着所有无质量问题的商品都不能退。如果商家在销售时明确承诺“可退换”或张贴“支持无理由退换”告示,则构成单方允诺,必须履行相应义务。
消费者可据此要求商家兑现承诺。如果商家拒绝,该行为构成违约,消费者有权投诉或起诉,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此外,如果交易过程中存在重大误解、显失公平或诱导消费等情形,即使无质量问题,消费者仍可主张撤销合同并要求退货退款。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五条规定,经营者采用网络、电视、电话、邮购等方式销售商品,消费者有权自收到商品之日起七日内退货。但实体店销售不在此列,除非经营者另有承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