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法律规定,连续订立两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严重违纪、不能胜任工作等法定解除情形的,在第三次续签时,劳动者有权要求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不得单方拒绝。
这一权利是法律赋予劳动者的保障,旨在稳定长期用工关系。只要劳动者在第二次合同到期前明确提出续签无固定期限合同,单位就必须依法签订。
如果单位以“合同到期”为由终止劳动关系,且未征得劳动者同意,则构成违法解除或终止。即使单位愿意支付经济补偿,也不能免除其违法责任。
需要注意的是,如果劳动者主动提出签订固定期限合同,视为放弃无固定期限合同权利。此后再主张单位违法,通常不会被支持。因此,劳动者应在续签时明确表达意愿。
该规则适用于所有企业,无论规模大小或行业类型。地方司法实践已统一标准,不再允许单位以“合同期满”为由规避无固定期限合同义务。
《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三)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续订劳动合同的。
用人单位拒绝签订第三次合同,属于违法终止劳动合同,应支付赔偿金。赔偿金标准为经济补偿的二倍,即俗称的“2N”。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计算,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支付半个月工资。月工资指解除或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例如,工作满五年三个月,经济补偿为5.5个月工资,赔偿金则为11个月工资。如果月均工资高于当地社平工资三倍,则按三倍封顶,且补偿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赔偿金由用人单位一次性支付。如果单位拒不支付,劳动者可向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时效为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之日起一年内。
此外,违法终止期间的工资损失也可主张,但需结合具体案情判断。核心在于证明单位拒绝续签无固定期限合同的事实。
《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第四十七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维权第一步是保留两份劳动合同原件,以及第三次续签时的沟通记录。如通过邮件、微信、书面申请等方式提出签订无固定期限合同,务必留存证据。
如果单位口头拒绝,可录音或要求出具书面通知。若单位直接停发工资、关闭门禁、注销工作账号,也属于变相终止行为,可作为违法证据。
随后,应在一年内向当地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提交仲裁申请。请求事项包括:确认单位违法终止、支付赔偿金、出具离职证明等。
仲裁免费,且前置程序不可跳过。对裁决不服的,可在十五日内向法院起诉。整个过程通常三至六个月,胜诉后可申请强制执行。
切勿签署任何“自愿离职”或“协商解除”文件,除非明确约定赔偿金额。一旦签字,可能被视为双方协商一致,丧失主张2N赔偿的权利。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五条规定,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