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一审判决申请前提
一审判决书送达后,需先等待上诉期届满且无人上诉,判决生效后再看履行期是否届满。上诉期内未上诉的,判决生效,履行期届满对方未履行的,即可申请强制执行。
2. 二审判决申请前提
二审判决为终审判决,送达后立即生效,无需等待上诉期。判决载明履行期的,履行期届满未履行可申请强制执行;未载明履行期的,生效当日即可申请。
3. 法定申请时限
判决生效后,申请强制执行的时限统一为两年,自履行期届满之日起计算。超过该时限未申请的,丧失申请法院强制执行的权利,仅能通过协商等私力救济方式维权。
4. 特殊情形时限调整
存在诉讼时效中止、中断情形的,申请时限可依法顺延。比如对方承诺分期履行的,时效从最后一期履行期届满之日起重新计算,需留存相关书面凭证佐证。
判决书生效后对方不给钱,需主动借助司法力量维权,结合对方财产状况采取分层措施,既要积极推进执行,也要做好权益兜底,避免长期无效等待。
首要步骤是向有管辖权的法院申请强制执行,需提交强制执行申请书、生效判决书、身份证明等材料,法院审核通过后立案,启动执行程序。管辖法院为一审法院或与一审法院同级的被执行财产所在地法院。
主动排查并提交对方财产线索,包括银行存款、房产、车辆、股权、到期债权等,配合法院开展调查。法院会通过网络执行查控系统定期排查,查到财产后依法采取查封、扣押、冻结等强制措施。
若对方无财产可供执行,可申请法院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采取限制高消费措施,限制其出行、投资、消费等行为,压缩其生活与经营空间,督促其履行义务。
可与对方协商达成执行和解协议,约定分期履行金额与期限,同时可要求对方提供担保,保障协议履行。如果对方存在转移财产等规避执行行为,可提起撤销权诉讼追回财产。
判决书生效后拒不还钱,会面临财产处置、信用惩戒、强制措施甚至刑事责任,相关后果由被执行人自行承担,无法规避,法院会依法推进权益实现。
财产层面,法院会依法处置被执行人名下可供执行的财产,包括拍卖房产、车辆,划拨银行存款,提取劳动收入等,处置所得款项优先用于履行判决确定的债务,剩余部分返还被执行人。
信用层面,会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用记录受损,影响贷款、办卡、入职、招投标等事项,同时被限制高消费,不得乘坐飞机、高铁,不得入住高档酒店、购买不动产等。
强制措施层面,被执行人拒不配合执行、规避执行的,法院可依法采取拘留、罚款措施,拘留期限最长十五日,罚款金额根据情节轻重确定,多次拒不履行的可重复采取。
刑事责任层面,如果被执行人隐藏、转移财产,情节严重,涉嫌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会被追究刑事责任,判处有期徒刑、拘役或罚金,该处罚可与民事履行义务并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