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划拨土地和出让土地有什么区别

大律师网 2026-02-11    100人已阅读
导读:划拨土地与出让土地在取得方式、使用期限、转让条件等方面存在本质差异,补交出让金通常按基准地价一定比例计算,购买划拨土地房屋需满足特定条件并补缴费用。小编将系统解析两类土地的法律区别、出让金计算方法及交易风险,帮助用户规避法律风险。

一、划拨土地和出让土地有什么区别

  划拨土地与出让土地的核心区别在于取得方式与权利限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二十三条:土地使用权划拨,是指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在土地使用者缴纳补偿、安置等费用后将该幅土地交付其使用,或者将土地使用权无偿交付给土地使用者使用的行为。划拨土地由政府无偿或低偿分配,无需支付土地出让金,主要用于公益事业、国家重点工程等非营利性项目。

  出让土地则通过市场化方式取得。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八条:土地使用权出让,是指国家将国有土地使用权在一定年限内出让给土地使用者,由土地使用者向国家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的行为。出让土地需通过招标、拍卖、挂牌等公开程序竞得,使用者需支付土地出让金,取得完整物权,可用于商业、住宅等营利性开发。

  两类土地的使用期限与转让条件存在显著差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十二条:土地使用权出让最高年限按下列用途确定:居住用地七十年;工业用地五十年;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用地五十年;商业、旅游、娱乐用地四十年;综合或者其他用地五十年。出让土地有明确使用年限,期满可申请续期;划拨土地无使用期限限制,但转让时需经政府批准并补缴出让金。

  在权利内容方面,出让土地使用权人享有更充分的处分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五十三条:建设用地使用权人有权将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互换、出资、赠与或者抵押,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出让土地可自由转让、抵押;划拨土地转让需满足特定条件,如已投入开发建设、完成拆迁补偿等,且需优先用于公益用途。

二、划拨土地补交出让金怎么计算

  划拨土地补交出让金的计算需以基准地价为核心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四十条:以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转让房地产时,应当按照国务院规定,报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审批。准予转让的,应当由受让方办理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并依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出让金计算通常以政府公布的基准地价为基数,结合土地用途、使用年限、容积率等因素调整。

  具体计算方法需参照地方性法规。如部分地区规定,商业用途划拨土地补交出让金=基准地价×40%×土地面积;住宅用途划拨土地补交出让金=基准地价×30%×土地面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十八条:土地使用者需要改变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规定的土地用途的,应当征得出让方同意并经土地管理部门和城市规划部门批准,依照本章的有关规定重新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调整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并办理登记。如果土地用途变更,需按新用途的基准地价重新核算。

  出让金缴纳比例可能因土地历史情况调整。根据《划拨土地使用权管理暂行办法》第二十六条:划拨土地使用权补办出让手续,出让金最低不得低于标定地价的40%。对于早期取得的划拨土地,政府可能根据土地取得成本、开发投入等因素给予一定优惠,但优惠幅度不得低于法定最低比例。

  补交出让金的程序需严格履行审批手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四十二条: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转让房地产后,其土地使用权的使用年限为原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使用年限减去原土地使用者已经使用年限后的剩余年限。土地使用者需向自然资源部门提交转让申请、土地评估报告等材料,经审核后签订出让合同并缴纳费用,最终完成土地性质变更登记。

三、划拨土地的房子能买吗

  购买划拨土地房屋需满足法定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四十条:以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房地产转让,应当按照国务院规定,报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审批。准予转让的,应当由受让方办理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并依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未经政府批准,划拨土地房屋不得直接交易,否则可能导致合同无效。

  购买流程需完成土地性质变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受让方需先与转让方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再向自然资源部门申请划拨转出让审批,经批准后补缴出让金,最后办理房屋过户与土地变更登记,方可取得完整产权。

  交易风险集中于产权完整性。根据《划拨土地使用权管理暂行办法》第五条:未经市、县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批准并办理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交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的土地使用者,不得转让、出租、抵押土地使用权。如果未完成出让手续,房屋可能面临被收回、无法抵押融资等风险,且后续拆迁补偿可能仅针对房屋价值,不包括土地权益。

  特殊情形下的交易限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三十八条:下列房地产,不得转让: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不符合本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的条件的;司法机关和行政机关依法裁定、决定查封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房地产权利的;依法收回土地使用权的;共有房地产,未经其他共有人书面同意的;权属有争议的;未依法登记领取权属证书的;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禁止转让的其他情形。如房屋属于经济适用房、廉租房等政策性住房,即使土地为划拨性质,也可能因政策限制禁止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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