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补偿核心原则
2026年农村修路占用宅基地补偿,遵循“不低于土地原用途价值、严禁先施工后补钱”的核心原则。补偿需兼顾村民合法权益与公共利益,确保补偿公平合理,足额及时发放,不得违规克扣、拖欠补偿款项,保障村民的基本权益不受侵害。
2.补偿项目构成
补偿项目主要包括四部分,分别是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地上附着物补偿费、青苗补偿费。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总和按当地区片综合地价执行,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按实际价值核算,四项补偿缺一不可,不得擅自删减。
3.补偿标准测算依据
补偿标准测算核心依据是当地最新公布的区片综合地价,综合考量土地资源条件、土地产值、人口及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因素。修路占用属于公共利益占用,补偿标准不低于区片综合地价基准,具体数值由当地政府结合修路用途细化确定。
4.补偿公示要求
2026年补偿方案需提前公示,公示期限不少于7天,明确补偿标准、核算方式、发放时间等关键信息。未公示即要求村民签字的,村民可直接拒绝,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有权要求相关部门解释,甚至申请听证,保障村民知情权和监督权。
5.特殊情形保障
如果占用的是村民家庭唯一住房,除常规补偿外,可额外领取临时安置费,或优先选择村里的安置房。全家进城落户的农户,即便宅基地被占用,补偿款也可全额领取,不会因户口变动被扣减,充分保障各类村民的合法权益。
占用宅基地补偿标准包含合法登记的院子,院子作为宅基地的重要组成部分,其使用权受法律保护,占用时需纳入补偿范围,不得单独排除在外。院子的补偿与宅基地主体补偿统一核算,遵循同等补偿原则,保障村民的合法财产权益。
院子纳入补偿需满足合法合规条件,必须是经过合法登记、在宅基地使用权范围内的院子。如果院子未经登记,或超出宅基地批准范围擅自搭建、扩建的部分,无法纳入补偿范围,此类违规部分不享有补偿权益。
院子补偿的测算标准与宅基地主体一致,参照当地区片综合地价执行,结合院子的实际面积、土地用途、区位条件等因素核算补偿金额。院子上的附着物,如围墙、院门、地面硬化等,单独作为地上附着物核算补偿,不包含在院子土地补偿内。
如果院子与宅基地主体连为一体,补偿时合并测算总面积,按统一标准核算补偿金额;如果院子与宅基地主体有明确划分,分别核算面积后,按相同标准计算补偿,确保补偿金额公平合理,符合实际情况。
村民在确认补偿时,需核对院子的登记面积与实际补偿面积是否一致,确保院子补偿足额核算。如果相关部门未将合法院子纳入补偿范围,村民可通过合法途径反馈异议,要求补充核算补偿,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此外,院子补偿不包含违法搭建的附属设施,此类设施不受法律保护,占用时不予补偿。村民需提前确认院子的合法范围,避免因违规搭建导致补偿权益受损,确保自身能够依法获得足额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