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种是商品房房产证。这是购买商品房后取得的房产证,房屋来源为市场交易。拥有该房产证,业主对房屋享有完整的所有权,包括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可依法对房屋进行出租、出售等操作。
第二种是经济适用房房产证。经济适用房是政府为解决中低收入家庭住房问题而推出的政策性住房。取得此类房产证后,业主在产权方面会受到一定限制,比如在一定期限内不能上市交易,需满足特定条件后才能转让。
第三种是房改房房产证。房改房是职工将原公有住房通过房改政策购买后获得的房屋。这类房产证在产权归属上,职工拥有部分产权或完全产权,具体取决于房改时的政策规定,在交易时也有相应规则。
第四种是集资房房产证。集资房是由单位组织职工集资建设的房屋。其房产证的性质与集资方式、单位政策有关,产权归属可能存在多种情况,有的职工拥有完全产权,有的则只有部分产权。
1. 法定办结时限是30个工作日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二十条明确规定,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当自受理登记申请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办结不动产登记手续,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这是国家统一的法定时限,各地可以在此基础上缩短,但不能超过这个期限。
2. 各地承诺时限通常更短
各地不动产登记机构为了提高效率,通常会压缩办结时间。以一些地区为例,一手房登记、二手房转移登记可以在1个工作日内办结,抵押登记、预告登记可在2小时内办结,查询、解封、抵押注销登记可以随到随办及时办结。用户办理前可以先查询当地不动产登记中心的承诺时限。
3. 申请材料齐全才能开始计时
30个工作日的计算起点是受理之日,不是提交申请之日。登记机构收到申请材料后,需要先核验材料是否齐全、是否符合法定形式。材料不齐全的,登记机构会当场书面告知不予受理并一次性告知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用户提交材料前最好先核对清单,避免反复补充材料延长办证时间。
4. 首次登记和转移登记时限相同
无论是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首次登记,还是转移登记,法定时限都是30个工作日。首次登记适用于新建商品房首次办证,转移登记适用于二手房买卖过户。实践中首次登记因为涉及面积测绘、竣工验收等多个环节,实际耗时可能更长。
5. 登记完成以记载于登记簿为准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二十一条规定,登记事项自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时完成登记。登记机构完成登记后,依法向申请人核发不动产权属证书或者登记证明。用户拿到不动产权证书的时间,可能比登记完成的时间晚几天,因为证书制作和送达也需要时间。
国家实行不变不换原则。不动产统一登记实施后,无论是依法颁发的新版证书,还是《条例》实施前有关部门依法颁发的各类证书,都继续有效。新版证书和旧版证书在一段时间内并行有效。用户手里现有的房产证、土地证不需要专门去更换,法律效力不受影响。
国土资源部不动产登记局明确要求,各地不得强制要求当事人更换不动产权证书和登记证明,不得增加群众和企业的负担。遇到工作人员强制要求换证,可以向上一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投诉。换证完全自愿,没有法律强制要求。
旧版证书在依法办理变更登记、转移登记等手续时,会逐步更换为新的不动产权证书。比如用户卖房办理过户时,新的买家拿到的是不动产权证书,而不是旧的房产证。旧证在不需要办理任何登记的情况下,可以一直保留使用。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本条例施行前依法颁发的各类不动产权属证书和制作的不动产登记簿继续有效。这条规定给不变不换原则提供了明确的法律支撑。不用担心旧证失效的问题,法律已经给了明确的保护。
自愿申请换发证书,需要按标准缴纳登记费。住宅类不动产登记收费标准为每件80元,非住宅类为每件550元。不是必须换证,旧证可以正常使用。只有证书污损、破损或者遗失需要补办时,才建议申请换发新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