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解除是指在合同期限届满之前提前结束劳动关系。解除可以由劳动者单方提出,比如提前三十天书面通知辞职。也可以由用人单位单方提出,比如因劳动者严重违纪解除合同。还可以双方协商一致解除。解除发生在合同有效期内,是一个主动行为。
劳动合同终止是指出现法定情形时合同自动结束。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规定了终止情形:劳动合同期满;劳动者开始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劳动者死亡或被宣告死亡失踪;用人单位被宣告破产;用人单位被吊销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决定提前解散。终止不需要任何一方向对方提出请求,事由出现合同就自然失效。
解除和终止的发生时间不同。解除可能发生在合同期限内的任何一天,没有固定时间点。终止通常发生在合同期限届满或者特定事件发生之时,比如劳动者达到退休年龄那一天、法院宣告用人单位破产那一天。
解除和终止的程序要求不同。解除往往需要一方提前通知,尤其是用人单位单方解除时有严格的程序要求,比如将理由通知工会。终止不需要提前通知,合同到期自然终止,但用人单位应当在终止后及时办理离职手续。
解除和终止的法律性质不一样。解除是当事人的意志行为,体现当事人对劳动关系的主动干预。终止是法律规定的自然结果,体现劳动关系因客观事由而消灭。这个性质差异是两者最根本的区别。
劳动合同期满终止,看谁不愿意续签。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条件续签,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用人单位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除了这种情况,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期满终止的,用人单位都要支付经济补偿。也就是说,单位不续签要赔钱,劳动者不续签不用赔钱。
劳动者开始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终止合同的,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劳动者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劳动合同自然终止,用人单位不需要额外支付补偿金。劳动者已经开始领取养老金,基本生活有了保障,法律不再要求单位支付补偿。
劳动者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终止合同的,通常不需要支付补偿。劳动合同法和实施条例没有明确规定这种情况需要支付经济补偿。实践中用人单位也不需要支付,但应当配合家属办理社保个人账户余额提取等事宜。
用人单位破产、解散终止合同的,必须支付经济补偿。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和第五项明确规定,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决定提前解散的,劳动合同终止,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补偿金从清算财产中优先支付。
经济补偿金的计算公式统一适用。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支付半个月工资。月工资按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应得工资计算,包括奖金、津贴、补贴等货币性收入。高收入者受三倍封顶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