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律师网 2026-05-21
刑事案件委托律师之
--避开这些套路不踩坑
家人被刑事拘留、留置审查、批准逮捕等刑事、纪律强制措施后,作为家属迫切需要做什么?又需要防止什么?家属们又需要怎样的帮助?首当其冲就是要避开套路不踩坑。笔者作为一名从事了几十年刑事侦查工作后又转行成为刑事辩护律师的人,今天专门来说说家属们在选择刑事辩护律师时应当避开的套路和需要跳开的坑。
一、拍胸脯打包票(最常见、坑最深)
这个类别里的是最坑人,也是家属们最易被骗的,家属最愿意听什么,这种所谓的律师(很多可能根本不是律师),都是照着家属希望的目标去许诺,拍胸脯打包票,家属不理性最希望听到这类打包票的许诺,顺杆儿爬式许诺或刻意设计话术套路委托人。
1.承诺百分百胜诉、无罪、一定能取保候审。刑事案件就没有任何一个律师一定能保证什么样的结果,但凡是拍着胸脯 “一定取保”“肯定判无罪”“马上能放人” 必然全是套路,利用家属的焦虑和家属追求希望的结果故意诱导许诺来骗取委托。真正的刑辩律师一定是客观分析案件,因当时所知晓的案件细节有限,是不可能知道最终的结果的,只能判断出大致方向,但家属又希望得到一个较为确切的结果,这种结果只能是骗子才能给到。
2.谎称或明示、暗示有关系有人脉,只要花钱没有摆不平的事。比如说到有的律所接待说我们这个所成立多少年了,主任或什么人有关系、有公检法内部人脉,吹嘘跟某某局长、检察长、院长、法官熟,能打招呼、走后门,暗示花钱就能摆平案子。更有大量的司法掮客、骗子闻风而动,那些掮客、骗子平时就树立一种与各行政、司法部门领导熟悉的人设,再利用这种人设进行欺骗,比如取保候审,本就有一定的可能性,专业的律师去辩护争取可能是正常的结果,但骗子就利用这种可能性,编出各种所谓关系来欺骗,有的还承诺最后没有办成退多少费用,其实他可能什么都不做,专等最终结果,这种家属让他出律师费,他不愿意多出,但被骗几十万却付得还很快。刑事案件私下勾兑本就属于违法违规,专业的刑事辩护律师是绝不参与这种私下勾兑行为。
3.夸大案件结果,刻意隐瞒风险只拣好听的说,不提认罪认罚、量刑幅度、实刑风险,先把合同签了收钱再说。一方面,这种接待可能本身就不是律师或不是专业的刑事律师,分析案件自身做不到,只能夸大案件结果,如果家属遇到那些法律咨询公司的人,各种话术就更多了,这种坑会越来越深,最终轻的是钱被骗,严重的事情还被耽误了。
二、收费套路(隐性收费、乱收费)
1.低价引流,后期层层加价一开始报超低价接案,后续以 “会见费、阅卷费、跑腿费、沟通费、取保候审打点费” 各种名目额外要钱。这种操作手法与那些法律咨询公司如出一辙,现在一些网推律所也是这样,大量被投诉的也是这些网推所低价接案后层层加价或纯走流程式辩护,根本起不到真正的有效辩护。
2.模糊收费范围,不写进合同口头说全包,合同不明确侦查、审查起诉、一审、二审阶段包含哪些服务,后续每一个阶段单独再收费。这种坑是在合同上挖坑,以用双方对协议的不同理解挖坑欺骗。
3.收取 “关系打点费、活动费”私下让你转个人账户、不走律所公账,说是给办案人员送礼,基本都是私吞,还涉嫌违法。说白了这种操作利用家属对案件结果追求的迫切心理,以找关系打点等名义收钱,这种行为本身不涉及行贿就涉及诈骗,是律师刑事风险极高的区域。
4.打包天价套餐,捆绑无用服务强行捆绑法律咨询、文书、无关陪同、所谓专家论证等溢价项目,没必要也强制买。这种操作将一些噱头的服务与实体法律服务强行捆绑,而正规的刑事辩护律师或律所服务是非常明确的,像专家论证是在案件必要时才启用,费用也是在委托协议中列明单独结算而不是提前收取。
1.不是律师,用法律工作者 、律所业务员冒充刑辩律师。很多接单的是律所的销售人员、法律咨询公司的推销人员,没有律师执业证,连基本资格都不具备,不能真正出庭、不能完整行使刑辩权利,更别说是有效辩护。
2.大牌律师挂名,实际交给年轻律师或实习律师办案。对外宣传是知名大律师,签完合同全程助理、实习律师跑流程,大牌从不露面、不阅卷、不参与庭审。本人曾经遇到过一个当事人,请了一名经常在电视台录制各种法律节目的网红律师,结果,这名律师就第一次去会见时露一面,后面全程都是年轻助理在跑腿,不但花了更多的律师费还没有达到辩护效果。
3.团队噱头忽悠吹 “百人刑辩团队”“专门涉黑 、 职务犯罪团队”,实则就是普通小所几个人,更没有什么刑事专业能力的积淀,要防止各噱头忽悠。
四、办案流程套路
1.拖延会见、敷衍办事。收完钱迟迟不去会见嫌疑人,找各种理由推脱;会见只是走个过场,不详细了解案情、不梳理辩解要点,这种律师连基本的会见笔录都不准备或准备不好,都不清楚会见要问什么,你能指望这种会见能起什么样的作用?
2.只走流程,不做实质辩护。只会递交材料、开庭走过场,不会精准阅卷、梳理证据漏洞、申请排非、发表有效辩护意见,纯 “流水线办案”,这种辩护只能停留到或甚至达不到某些法律援助的水平。
3.刻意制造焦虑催续费故意夸大案情严重程度。这种律师吓唬家属 “不花钱找关系就要重判”,逼迫不断追加费用,遇到不利结果全推给司法环境。
五、合同与合规套路
1.不签正规律所委托协议、不走公账。只开收据、私下转账,不盖律所公章,后期维权无门,出事找不到人。这种看似收费低,不起任何效果,实质不如不花这种冤枉钱。
2.合同暗藏霸王条款,约定中途不退费、单方随意更换律师、不承担办案失职责任,家属中途想解约一分钱不退。委托刑事辩护律师签署的委托协议是与该律所签订的,但真正办理案件的是律师,选择刑事辩护必须直接指定主办辩护律师,很多到律所委托的家属最终谈案的与办案的不是同一个律师,家属的选择极可能被误导。
3.诱导私下签风险代理刑事案件,法律明令禁止刑事案件风险代理(比如:承诺取保候审、判缓刑收50万元律师费,没有达到目标退费25万元等),凡是做刑案风险代理的既违规又容易坑人。
六、如何避免套路和踩坑
1.先查验律师执业证,确认是正规律所专职律师,拒绝与推销业务员、法律咨询公司的人员谈案件,确保不被骗。
2.绝不相信关系、勾兑、打点费用,因为但凡正规刑事辩护律师深知关系、勾兑、打点的刑事风险,只靠专业辩护,不走歪门邪道。
3.收费全部写入委托合同,明确阶段、服务内容、总价、是否二次收费、退费规则,全部走律所公账。
4.面谈实际办案律师,确认是谁全程跟进,避免挂名律师、网红律师、大牌律师的套路。
5.家属必须理性看待案件,刑事案件不是一厢情愿的事情,要理性听取专业分析、案件风险、辩护思路,不要相信任何百分百承诺。
6.拒绝任何私下转账、现金打点,规避家属的刑事风险,既要防止钱财被骗,也要防止被拖入刑事风险之中。一切流程正规化、留好书面凭证。
此文专为那些被刑事拘留、留置审查、批准逮捕的犯罪嫌疑人、被审查人员家属所写,唯一目的就是让这些将要或已经进入刑事程序的人避免被套路和踩坑。也提醒部分同行要合规执业,不要因生存压力下就违规行事,律师提供的是法律服务,更需要防控刑事法律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