限消令(限制高消费令)和失信被执行人是人民法院在执行程序中采取的两种不同措施,主要区别如下:
1. 适用条件
限消令:门槛较低,只要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书指定的期间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法院即可对其采取限制消费措施,不强调主观故意或恶意。
失信被执行人:门槛较高,需被执行人存在“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伪造证据妨碍执行”“隐匿转移财产”“违反财产报告制度”“违反限高令”“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等特定严重情形,才可能被纳入失信名单。
2. 限制内容
限消令:主要限制被执行人的高消费及非生活必需消费,如乘坐飞机、高铁一等座,入住星级酒店,购买不动产、车辆,子女就读高收费私立学校等。
失信被执行人:除包含限消令的消费限制外,还会在信用层面进行全面惩戒,包括限制参与政府采购、招标投标、行政审批、融资信贷、市场准入、资质认定,禁止担任企业高管,影响子女考公、参军等,且失信信息会向社会公开曝光。
3. 惩戒期限
限消令:原则上无固定期限,持续至被执行人履行完毕义务或满足解除条件。
失信被执行人:一般期限为2年,若因暴力妨碍执行等严重情形或多项失信行为,期限可延长1-3年;若因“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被纳入,可能无固定期限,需待履行义务或达成执行和解等条件满足后才能解除。
4. 解除方式
限消令:被执行人履行义务、提供有效担保或经申请执行人同意,法院可解除限消令;因生活或经营必需,经法院批准也可暂时解除部分限制。
失信被执行人:需履行义务、达成执行和解并履行完毕、申请执行人申请删除,或因案件终结执行、中止执行等法定情形,法院才会删除失信信息。
5. 法律文书
限消令:法院通过执行案件流程信息管理系统生成限制消费令,以网络推送方式送达。
失信被执行人:法院需制作决定书,按照民事诉讼法规定的法律文书送达方式送达当事人。
限消令不是永久措施。
其效力持续至被执行人履行完毕全部义务,或法院依法裁定终结执行程序为止。只要债务未清,限消令就继续有效;一旦履行完成,法院应在三个工作日内解除。
部分人误以为限消令会随时间自动失效,这是错误认知。法院不会因案件久拖不决或终本结案而自动取消限消。即使多年未执行到位,只要义务未履行,限制依然存在。
被执行人可主动向执行法院申请解除限消令,但需提供充分证据证明已履行义务、达成和解并履行完毕,或提供法院认可的有效担保。申请执行人同意解除的,法院也可酌情处理。
此外,在特殊情况下,如被执行人因生活或经营确需进行被限制的消费,可申请临时解除。法院审查属实的,可在限定范围和期限内准许,但通常要求提供相应保障措施。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限制被执行人高消费及有关消费的若干规定》第九条规定,被执行人履行完毕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应当在三个工作日内解除限制消费令;被执行人提供确实有效的担保,或者经申请执行人同意的,人民法院可以解除限制消费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