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定罪核心构成要件
保险诈骗定罪需满足四大要件,主体为投保人、被保险人或受益人,主观为故意且具有非法占有保险金目的,客观实施骗保行为,客体侵犯保险秩序及保险公司财产权。四个要件缺一不可,否则无法认定构成保险诈骗罪。
2. 法定骗保行为情形
认定定罪需符合法定行为类型,包括虚构保险标的、编造虚假事故原因、夸大损失程度、故意造成保险事故等。只要实施其中一种行为,且达到犯罪金额标准,即可按保险诈骗罪追究刑事责任,贴合2026最新司法裁判规则。
3. 特殊主体及共同犯罪
单位可成为本罪主体,定罪后对单位判处罚金,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及直接责任人员按自然人标准追责。为他人骗保提供帮助、参与共谋的,以共犯论处,即便未直接获取保险金,也需承担相应刑事责任。
4. 既遂与未遂的认定
保险诈骗罪以保险公司实际支付保险金为既遂标准,未得逞但已着手实施骗保行为的,认定为未遂。未遂可比照既遂犯从轻或减轻处罚,不影响罪名成立,仅作为量刑考量因素,2026年司法实践中对此认定标准未作调整。
5. 罪与非罪的界限
未达到犯罪金额、因过失提供虚假材料、未获取保险金且情节轻微的,不认定为犯罪,按行政违法处理。如果骗保行为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未侵犯保险秩序,可依法免于刑事处罚,仅予以行政处罚。
自然人骗保金额达到1万元即构成犯罪,达到该标准的,警方会以保险诈骗罪立案侦查,追究刑事责任。未达1万元的,不构成刑事犯罪,由监管部门处以罚款、没收违法所得等行政处罚,无需承担刑事责任。
单位骗保的犯罪金额标准为5万元,即单位实施骗保行为,累计金额达到5万元及以上的,可立案追究单位及相关责任人员的刑事责任,金额标准为自然人犯罪的5倍,贴合相关法律及司法解释规定。
骗保金额需累计计算,多次实施骗保行为,即便单次金额未达入罪标准,累计金额达到1万元(自然人)或5万元(单位)的,仍构成犯罪。累计计算范围包括已获取及未获取但着手实施的骗保金额。
特殊情形下,金额接近入罪标准但情节严重的,也可认定为犯罪。情节严重包括结伙骗保、多次骗保、伪造重要理赔材料、误导他人参与骗保等,2026年司法实践中对此类情形的认定更为严格,从严把控入罪门槛。
骗保金额划分三个档次,1万元以上为数额较大,10万至20万元为数额巨大,50万至100万元为数额特别巨大,不同档次对应不同量刑幅度,金额越高,处罚越重,体现罪刑相适应的刑事处罚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