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公共部位漏水物业需管理
房屋过质保期后,漏水部位属于小区公共部分,物业应当进行管理。公共部分包括公共管道、管道井、楼顶、楼道墙体等业主共有区域,根据相关规定,物业对共有部分负有维修、养护和管理义务,发现漏水后需及时排查、处理。
2.专有部位漏水物业不管理
如果漏水部位属于业主专有部分,比如室内管道、厨房卫生间自用区域等,过质保期后物业不负责管理。专有部分的维修、养护责任属于业主本人,业主需自行委托专业人员维修,物业无义务承担相关工作。
3.物业有协助配合义务
即使漏水部位属于业主专有部分,物业也有协助配合的义务。业主提出维修需求时,物业可提供必要的技术指导、协助联系维修人员,或协调邻里之间的相关事宜,保障维修工作顺利开展。
4.物业未尽职责需主动管理
如果漏水是因物业未履行公共部分的养护管理职责导致,比如未定期检查公共管道、楼顶防水等,即使过了质保期,物业也需主动管理,承担相应的维修责任,并对造成的损失进行合理处理。
房屋过质保期漏水,物业是否有责任,核心在于漏水原因和漏水部位,不能一概而论,需结合具体情况判断。
如果漏水部位属于小区公共部分,且漏水是因物业未履行维修、养护义务导致,比如公共管道锈蚀破裂、楼顶防水老化未及时处理等,物业应当承担责任。根据《民法典》相关规定,物业服务人需妥善管理业主共有部分,未尽职责造成业主损失的,需承担相应责任。
如果漏水部位属于业主专有部分,无论漏水原因是管道老化还是使用不当,物业都不承担责任。专有部分的管理责任属于业主自身,业主需自行承担维修费用和因漏水造成的相关损失。
如果漏水是因第三方原因导致,比如第三方施工损坏公共管道,物业是否承担责任需看其是否尽到管理义务。如果物业已及时发现隐患并制止,或配合业主向第三方追责,物业无需承担责任;如果物业未及时发现和处理,需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
如果漏水属于公共部分自然老化,且物业已履行定期检查、及时上报的义务,只是因维修需要启动专项维修资金等流程导致延迟处理,物业无需承担赔偿责任,但需积极推进维修工作。
1.公共部位漏水由全体业主承担
房屋过质保期后,公共部位漏水的维修责任和费用由全体业主共同承担。公共部位属于业主共有,其维修养护费用可从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中列支,未缴纳专项维修资金的,由相关业主按比例分摊。
2.专有部位漏水由业主自行承担
业主专有部位漏水,无论过没过质保期,维修责任和费用都由业主自行承担。专有部位包括室内墙体、自用管道、门窗等,业主作为所有权人,需对其进行维护和修缮,因漏水造成他人损失的,也需由业主承担赔偿责任。
3.第三方原因漏水由第三方承担
如果漏水是因第三方行为导致,比如装修公司施工损坏管道、外来人员破坏公共设施等,由第三方承担全部责任。业主和物业可联合向第三方追责,要求其承担维修费用和相关损失。
4.物业过错漏水由物业承担
如果漏水是因物业未履行管理职责导致,比如未定期检查公共设施、发现隐患未及时处理等,物业需承担相应的责任,负责维修并赔偿业主因此遭受的合理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