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庭外和解律师费怎么算?

大律师网 2026-02-07    100人已阅读
导读:庭外和解过程中,律师费和诉讼费的计算是当事人重点关注的问题,直接关系到自身权益和成本支出。两者计算依据不同,律师费主要参考委托合同约定,诉讼费则遵循相关收费办法及案件实际情况,下面小编为您介绍相关问题。

庭外和解律师费怎么算?

  1.按委托合同约定计算

  律师费的核心计算依据是委托人与律师签订的委托代理合同,合同条款直接决定费用支付方式和金额,双方需严格按照合同履行。如果合同明确约定庭外和解的收费标准,无论和解结果如何,均按该约定执行,不得擅自变更。

  2.固定收费模式计算

  如果合同约定固定金额收费,无论案件最终以和解、判决还是其他方式终结,委托人都需按合同约定的固定金额支付律师费,费用不随案件处理结果或进展调整,收费金额自合同签订时即确定。

  3.风险代理模式计算

  如果合同约定风险代理,即按胜诉结果或执行回款的一定比例收取费用,和解后的律师费需结合和解结果与合同约定判断。和解结果满足或部分满足风险代理触发条件的,按对应比例支付;未达到的,可能仅需支付基础服务费。

  4.协商调整费用计算

  如果庭外和解在律师仅付出少量工作时达成,双方可通过协商适当减少律师费。如果协商无法达成一致,可参考当地律师行业惯例及公平原则确定最终费用,协商调整的结果建议通过书面补充协议确认,避免后续纠纷。

庭外和解诉讼费怎么算?

  庭外和解的诉讼费计算,核心依据是案件的诉讼标的额,结合《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的相关规定确定基础费用。诉讼标的额是指当事人之间争议的财产数额或权利价值,是计算诉讼费的核心基准,不同标的额对应不同的收费比例,标的额越高,收费比例相应降低,以此兼顾公平与合理性。

  诉讼费的具体交纳标准分财产案件和非财产案件两类,财产案件按诉讼标的额分段累计交纳,非财产案件按案件类型固定或按相关标准交纳。无论案件是否庭外和解,基础诉讼费的计算标准均不改变,和解仅影响诉讼费的最终负担和是否可以减免。

  庭外和解后,诉讼费的负担可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决定。如果当事人在庭外和解后向法院申请撤诉,法院裁定准许撤诉的,将减半收取案件受理费,已预交的诉讼费会按规定退还一半,这是和解后诉讼费减免的常见情形。

  如果庭外和解后案件未撤诉,而是经法院调解制作调解书结案,诉讼费同样可以减半收取。如果案件和解后继续审理并作出判决,诉讼费则按照判决结果由败诉方负担,胜诉方预交的诉讼费可按规定要求退还。

  还有特殊情形下的诉讼费处理,比如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案件,原本就减半交纳诉讼费,和解后撤诉的,不再额外退还费用。此外,当事人符合法定条件的,还可申请诉讼费的减交或免交,和解案件也可按规定申请,具体由法院审查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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