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续租房子还需要交中介费吗

大律师网 2026-02-09    100人已阅读
导读:租房过程中,续租是否需再付中介费、不续租未提前通知是否构成违约、续租要不要重新签合同,是租客常遇到的三大法律问题。这些问题直接关系到租金成本、法律责任和居住稳定性。

一、续租房子还需要交中介费吗

  中介费是否需要在续租时再次支付,主要取决于原租赁合同及中介服务协议的具体约定。如果当初签订的居间合同中明确约定“仅就首次租赁提供服务”,则续租通常无需再付中介费。

  如果中介公司在续租过程中提供了新的撮合、协调或签约协助服务,并且双方另行达成服务协议,则租客可能需要支付相应费用。但若只是原合同自然延续,中介未参与任何新服务,收费缺乏依据。

  部分中介会在格式合同中设置“续租仍需支付佣金”条款,此类条款如未显著提示或明显加重租客负担,可能被认定为无效格式条款。租客有权主张该条款不成为合同内容。

  实践中,很多房东与租客直接协商续租,完全绕开中介。这种情况下,中介无权主张任何费用,因其未实际提供居间服务。中介费的本质是对促成交易的对价,而非长期控制租赁关系的工具。

  《民法典》第九百六十五条规定,委托人在接受中介人的服务后,利用中介人提供的交易机会或者媒介服务,绕开中介人直接订立合同的,应当向中介人支付报酬。但续租不属于新交易,不适用此条。

二、租房不续租没提前告知算违约吗

  租赁合同到期后是否续租,属于双方自由选择。但如果合同中明确约定了“不续租需提前若干日通知”,而租客未履行该义务,则构成违约,需承担相应责任。

  提前通知义务并非法定,而是基于合同约定。如果原合同未设定此类条款,租客在租期届满时直接搬离,不构成违约。此时租赁关系自然终止,双方权利义务结束。

  有些合同将“未提前通知”与“赔偿一个月租金”挂钩,此类约定在合理范围内可被支持。但若违约金过高,租客可请求法院予以调整。违约责任应与实际损失相当。

  需要注意的是,如果租期届满后租客继续使用房屋,房东未提出异议,则原租赁合同继续有效,变为不定期租赁。此时单方解除需提前通知,否则可能承担违约或赔偿责任。

  《民法典》第七百三十四条规定,租赁期限届满,承租人继续使用租赁物,出租人没有提出异议的,原租赁合同继续有效,但是租赁期限为不定期。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

三、续租需要重新签合同吗

  续租是否必须重新签订书面合同,法律未作强制要求。如果双方同意按原条件继续履行,可不签新合同,形成事实上的续租关系。但为保障权益,建议签署书面协议。

  原合同条款在续租期间一般继续适用,包括租金、支付方式、维修责任等。如果对租金或其他条件作出变更,则必须通过书面形式确认,否则容易产生争议。

  未签新合同但实际履行续租的,视为不定期租赁。任何一方均可随时解除,只需给予合理通知期。这不利于租客长期稳定居住,也增加房东管理风险。

  从证据角度出发,书面续租合同能清晰固定双方权利义务,在发生纠纷时更具证明力。口头约定难以举证,容易陷入各执一词的困境。

  《民法典》第七百零七条规定,租赁期限六个月以上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无法确定租赁期限的,视为不定期租赁。因此,长期续租应签订书面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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