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驾驶人主责原则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因租赁借用等情形机动车所有人与使用人不是同一人时,发生交通事故属于机动车一方责任的,由驾驶人承担赔偿责任。这是借车事故责任划分的核心原则,只要车主无过错,就无需承担额外赔偿责任,责任主体明确为实际驾车的借用人。
2.车主无过错免责
车主无过错的情况下,无需承担任何赔偿责任。无过错情形包括确认借车人有合法有效且准驾车型相符的驾驶证,车辆无影响安全行驶的缺陷,借车人无酒驾毒驾等依法不能驾驶的情形,满足以上条件,车主可完全免责。
3.车主过错担责
车主对事故发生有过错的,需承担相应赔偿责任。过错情形包括明知车辆有缺陷且该缺陷是事故原因之一,明知借车人无驾驶资格或准驾不符,明知借车人饮酒吸毒等不能驾驶,以及其他应当认定过错的情形,过错程度决定担责比例。
4.特殊情形责任
未依法投保交强险的车辆出借后发生事故,车主作为投保义务人,需与驾驶人在交强险责任限额内共同承担责任。驾驶人肇事逃逸或无力赔偿时,车主若有过错需先行垫付,后续可向驾驶人追偿,无过错则无需垫付。
借车给别人开出事故能否走保险,核心看是否符合保险理赔条件,主要分为交强险和商业险两种情况,理赔规则有所不同,但均需满足合法驾驶的基本前提,不存在法定或约定的免责情形。
交强险作为法定强制保险,理赔不受借车行为影响,只要车辆已投保且在有效期内,发生事故后先由交强险在责任限额内予以赔偿,无论车主是否有过错,均不影响交强险的赔付,赔付范围包括第三方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
商业险理赔需结合保险合同约定,符合理赔条件的,在交强险赔付不足部分进行补充赔偿。理赔条件包括借车人有合法驾驶证且准驾相符,无酒驾毒驾等免责情形,车辆无未告知的重大缺陷,满足以上条件,商业险正常理赔。
存在免责情形时,商业险可能拒赔。免责情形包括借车人无驾驶资格、醉酒驾驶、故意制造事故,车辆未按规定年检或存在未告知的缺陷,以及保险合同中约定的其他免责条款,此时商业险不予赔付,损失由车主和驾驶人按过错承担。
车主有过错的,商业险可能拒赔或赔付后追偿。如果车主明知借车人有违法驾驶风险仍出借车辆,或隐瞒车辆缺陷,商业险公司赔付后,有权向车主和驾驶人追偿,车主需根据过错程度承担相应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