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能人员补助实行全国统一指导标准,结合失能等级划分不同补助标准,补助以电子消费券形式发放,不可提现,仅可用于抵扣养老服务消费,具体金额明确且有统一政策依据,不同失能等级对应不同月度补助额度。
根据民政部财政部联合印发的《关于实施向中度以上失能老年人发放养老服务消费补贴项目的通知》规定,补贴资金以电子消费券形式按自然月发放,在人均每月最高抵扣额度范围内,抵扣比例一般为养老服务消费金额的30%至60%,人均每月最高抵扣额度为800元。
具体月度补助额度按失能等级划分,分为三个档次,不同档次金额差异明确,结合最新政策要求,具体如下:
1.中度失能人员
每月最高抵扣600元,对应月度补助消费券额度为600元,可按30%至60%的比例抵扣相关养老服务消费,实际可享受的补贴权益对应每月180元至360元的养老服务费用,符合中度失能认定标准即可享受该档位补助。
2.重度失能人员
每月最高抵扣800元,对应月度补助消费券额度为800元,按30%至60%的比例抵扣后,实际可享受的补贴权益对应每月240元至480元的养老服务费用,与完全失能人员享受同等最高补助标准。
3.完全失能人员
与重度失能人员执行同一最高补助标准,每月最高抵扣800元,对应月度补助消费券额度为800元,按30%至60%的比例抵扣后,实际可享受的补贴权益对应每月240元至480元的养老服务费用,是补助政策重点覆盖的档位。
需要明确的是,轻度失能人员不纳入此次补助范围,仅中度、重度、完全失能人员可享受补助。同时,正在享受特困人员供养救助待遇、经济困难失能老年人集中照护服务补助的人员,不纳入本次补贴对象范围,无法领取该补助。补助额度可由民政部、财政部根据实际情况适时调整,调整后会及时向社会公布。
失能人员护理补助申请流程简洁规范,线上线下均可办理,全程免费,无需缴纳任何费用,申请核心需满足失能等级要求、准备齐全相关材料,按固定流程提交申请即可,具体流程及要求有明确政策规定。
申请前需准备必备材料,包括申请人身份证、户口本或居住证,非户籍人员需提供常住地居住证,近六个月内的医疗诊断证明、出院小结或照护记录,经专业评估机构出具的失能等级评估报告,委托他人代办的需额外提供代办人身份证及授权委托书,材料需真实有效,无需重复提交可复用的证明文件。
申请流程分为四个步骤:
1.提交申请
申请人或其代办人按自愿原则,通过民政通线上注册个人账号并提交申请,上传相关材料,也可向常住地社区居委会、村委会或街道乡镇民政服务窗口提交纸质材料,由工作人员协助办理。
2.能力复核
各地民政部门依据《老年人能力评估规范》组织开展能力复核,本政策实施前12个月内已被评估为中度以上失能的,可不再重新评估,民政部门会将原有评估数据与民政通对接。
3.审核公示
街道乡镇民政部门审核申请材料及评估结果,审核通过后在社区或村公示五个工作日,无异议后上报县级民政部门审批,审核不通过的会告知申请人原因并指导补充材料。
4.补助发放
县级民政部门审批通过后,于五个工作日内向申请人个人账户发放首月电子消费券,后续每个自然月第一天发放当月消费券,消费券有效期为1个月,当月使用、次月失效,申请人可通过民政通查询补助发放情况。
综上所述,失能人员补助按失能等级划分,中度每月最高600元,重度及完全失能每月最高800元,以消费券形式发放。护理补助申请流程便捷,线上线下均可办理,准备齐全材料按步骤提交,审核通过后即可按月领取补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