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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国起诉侵权2026最新规定

大律师网 2026-02-13    100人已阅读
导读:跨国起诉侵权在2026年仍面临法律适用、管辖权确定和判决执行三大难点。最新规定强调以被告住所地或侵权行为地法院为主管辖,同时要求原告提供充分证据证明损害与境外行为的因果关系。

一、跨国起诉侵权2026最新规定

  2026年处理涉外侵权案件,首先需明确中国法院是否有管辖权。如果侵权行为发生在中国境内,或结果发生在中国,国内法院可依法受理。即使被告是外国公民或企业,只要其行为对中国境内造成实际损害,就可能被纳入管辖范围。

  对于完全发生在境外的侵权行为,如网络诽谤、知识产权盗用等,若对中国公民或企业产生实质性影响,部分法院也会基于“效果原则”行使管辖权。但这需要原告充分举证损害后果确实延伸至中国境内。

  法律适用方面,一般优先适用侵权行为地法律。但如果双方有共同经常居所地,或当事人协议选择适用中国法律,法院可依约定处理。涉及人格权、知识产权等特殊领域,另有专门冲突规范指引。

  值得注意的是,2026年司法实践更注重防止“挑选法院”行为。如果原告明显滥用管辖连接点,法院可能裁定不予受理。因此,起诉前必须评估管辖依据是否稳固,避免程序被驳回。

  《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七十七条规定,因侵权行为提起的诉讼,由侵权行为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第四十四条规定,侵权责任适用侵权行为地法律,但当事人有共同经常居所地的,适用共同经常居所地法律。

二、跨国起诉流程2026详细步骤

  1.确定管辖法院:

  国内一方起诉:若国内一方作为原告,可向被告户籍所在地或在国内的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若被告在国外且无中国住所,则向原告住所地或经常居住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若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以经常居住地为准。

  国外一方起诉:若国外一方作为原告,需通过外交途径将诉讼材料转递至中国有管辖权的法院,或委托中国律师代理提交材料。

  2.准备诉讼材料:

  身份证明:国内一方需提供身份证、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国外一方需提供护照或其他有效国际旅行证件原件及复印件。若证件在国外办理,需经当地公证机构公证,并经中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

  婚姻关系证明:需提供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若结婚证在国外办理,需经当地公证机构公证,并经中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

  起诉状:需用中文书写,明确诉讼请求(如离婚、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事实与理由,并由原告签字。若原告为国外一方,起诉状需经公证认证后提交。

  证据材料:

  感情破裂证据:如分居证明、聊天记录、证人证言等。

  财产证据:如房产证、车辆行驶证、银行存款证明等,用于证明共同财产状况。

  子女抚养证据:如子女出生证明、户口簿、抚养能力证明(如收入证明、居住条件证明等)。

  其他材料:若涉及境外财产,需提供相关财产证明及公证认证文件;若国外一方无法亲自回国,需提供经公证认证的授权委托书和离婚意见书。

  3.提交诉讼材料并立案:

  将准备好的材料提交至有管辖权的法院,法院受理后会进行立案审查。若材料不全或不符合要求,法院会要求补充或修改。

  4.送达诉讼文书:

  法院立案后,会将诉讼文书送达给被告。若被告在国外,送达方式可能包括外交途径、邮寄送达、公告送达等。公告送达期为3个月,涉外案件公告期长于普通案件。

  5.被告答辩与委托代理:

  被告需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答辩状,表达对离婚、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问题的态度。

  若被告无法亲自参加诉讼,需委托代理人,并向法院提交授权委托书和身份证明等相关材料。授权委托书需明确代理权限,并经公证认证。

  6.开庭审理:

  法院会根据双方提供的证据和陈述进行审理,查明事实,分清是非。

  若被告无法回国参加庭审,需提交经公证认证的授权委托书和离婚意见书,由代理人出庭。

  8.法院判决:

  法院根据审理结果作出是否准予离婚的判决,并对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问题一并作出处理。

  若一方不履行判决,另一方可申请强制执行。

三、跨国起诉胜诉能否去执行钱

  在中国法院胜诉后,如果被告财产位于境外,需向财产所在地法院申请承认与执行该判决。能否执行,关键看该国是否与中国签订相互承认判决的司法协助条约,或是否存在事实上的互惠关系。

  目前,中国已与部分国家签署民商事判决承认与执行协定。在这些国家,只要程序合规,判决通常可被认可。但在未签约国家,尤其是普通法系地区,承认中国判决难度较大,常需重新起诉。

  即使目标国原则上承认外国判决,也可能设置严格审查条件,如不得违反其公共秩序、程序正当性等。如果原审程序被认为剥夺了被告答辩权,当地法院可能拒绝执行。

  因此,胜诉不等于能拿到钱。建议在起诉前调查被告资产分布,优先选择有执行保障的管辖地。必要时可申请财产保全,防止被告转移资产,提高后续执行成功率。

  《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八十八条规定,外国法院作出的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需要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承认和执行的,可以由当事人直接向被执行人住所地或者财产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反之亦然,中国法院判决在境外执行,须依对方国家法律规定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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